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江門市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管理服務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民政局反映。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8日
江門市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管理服務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等精神,根據市領導關于加強我市未成年人工作的批示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為引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為依據,以出政策、建機制、明職責、抓落實為抓手,針對我市當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輟學、犯罪、溺水、輕生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管理服務措施,完善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六位一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格局,使未成年人發展條件更充分、成長環境全面優化。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適齡未成年人雙線控輟保學。
壓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建立輟學問題閉環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學校督學,堅持“一生一策一專班”落實各類校園幫扶舉措。落實家訪制度,及時了解未成年人思想動態和生活情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策”的要求對輟學學生勸返就學,確保全市控輟保學臺賬常態清零。發揮家長學校等平臺作用,為事實輟學及有輟學傾向的學生家庭提供教育指導服務。[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二)加強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
加強排查干預,將重點關注未成年人信息及時納入“粵平安”社會治理云平臺動態排查、定期共享機制管理。推動江門市專門教育學校建設,滿足教育矯治具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的工作需求。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教育”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理順工作流程;加強分級預防,強化提前介入。[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市婦聯,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凈化涉未成年人網絡文化空間。
建立完善涉未成年人網絡輿情監控機制,全面排查涉校園暴力、涉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線索,密切關注涉未成年人的網上輿情動態,及時清理不良網絡信息。強化網絡引導管控,加強涉未成年人正向信息宣傳推廣,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和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開展常態化網絡信息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各類消極網絡信息。[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四)加強未成年人成長社會環境整治。
建立未成年人成長社會環境治理聯合執法機制,加大部門間聯合執法力度。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違法犯罪信息準入查詢制度,監督用人單位依法落實禁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規定。監督有關娛樂場所依法落實禁用未成年人規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崗前培訓和特殊保護等合法權利。持續將中小學、幼兒園作為重點目標納入社區網格化巡邏防控體系,及時清理取締學校、幼兒園周邊規定距離范圍內的網吧、娛樂場所等,嚴查影像報刊亭、文具店及小商鋪違規經營的行為。加強校內和校園周邊安全管理,加強對各類治安重點人員的常態化滾動排查,做好安全預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五)完善涉未成年人安全管理措施。
加強隱患排查,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及用電、用火、用氣安全事故等重點領域納入常態化巡查、教育范圍,加強對有關水域、水利設施、文化旅游場所、建筑工地等的巡查監管,完善安全警示標志、防護設備和緊急救護設施的配置使用。對照國家統一的安全標識標準,加強對未成年人辨識安全標識的宣傳教育。加強安全教育,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協助學校加強安全防范、提升急救技能等,提高安全意識。建立“家校警”工作模式。深化體教融合,鼓勵引導學生學習游泳等求生技能,降低溺水等風險。加強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及時處置學生欺凌有關案事件。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加強法治宣傳。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德育教育整體水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六)加強未成年人生命保護教育。
完善未成年人心理評估和行為干預機制,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利用專業醫療資源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問題聯合干預,有針對性地為未成年人開展管理服務。建立完善涉學生自殺輕生苗頭線索信息監測報告機制,防范和減少未成年人輕生行為。推廣生命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應對逆境心理調適能力。開展兩性健康知識教育宣傳,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從源頭減少案件發生。加強正面信息引導,傳播心理健康知識,發揮體育、美育、德育等作用,全方位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市教育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七)加強未成年人分類專業幫扶。
建立未成年人救助幫扶個案會商機制,加強對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況定期排查,加強個案會商和專業幫扶。綜合校內法治、心理幫扶和校外社工、社區、志愿服務等資源,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保障、學習輔導、心理輔導、能力建設、法律服務等各類精準幫扶。針對涉未成年人案事件不同的判后幫扶工作類型,建立法院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常態化聯調處置工作機制。[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八)強化家庭教育指導。
強化家庭監護主體第一責任,加大家庭教育宣傳,指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構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加強社區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提供常態化、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務指導。推動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建設,開設公益性家庭教育課程,提供線上線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開通服務熱線,及時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九)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保障機制。
推動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績效評價體系,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列入鄉鎮(街道)、村(社區)重點工作。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相關經費納入各級部門預算,保障未成年人監護評估、監護監督、監護落實、應急處置、關愛幫扶等經費支出。建立定期復盤考核機制,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工作、重點任務的跟蹤督辦。充實各級各部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力量,推動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有專門機構負責、有專門人員辦事、有專門經費保障。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項目、單位、個人等予以肯定并加以宣傳推廣。[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堅持黨建引領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開展,把黨的領導貫穿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進一步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執行力,站位全局、落實責任、齊抓共管,把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列為當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務真抓實干,全力推動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要準確把握部門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對照本工作方案所附《江門市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管理服務任務清單》內容和工作任務,逐項抓好落實。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通過解決問題和突破難點,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有效實施。各工作任務的牽頭單位要發揮好協調作用,與責任單位配合聯動,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工作任務有效實施。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單位要把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與工作信息報送有機結合,責任單位中的牽頭單位要負責匯總有關情況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將本季度相關情況(含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工作計劃等)報送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民政局),并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將對應任務的半年度、年度工作總結報送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民政局)。
附件:江門市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管理服務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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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管理服務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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