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辦〔2017〕17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江門市國家級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計生局反映。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17日
江門市國家級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4 號)、《關于確定第一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國衛辦家庭函〔2016〕644 號)和《廣東省關于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78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國家級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以下簡稱醫養結合)試點工作,推進我市健康養老服務業深入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保障基本,多元發展。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動普遍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協同發展,支持優質社會資本舉辦高端的個性化醫養結合機構,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需求。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放在首位,對多數老年人,以社區和居家養老為主,通過醫養有機融合,確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養老服務,對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以機構為依托,做好康復護理服務,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二)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發揮政府在制定規劃、出臺政策、引導投入、規范市場、營造環境等方面的作用,統籌各方資源,推動形成互利共贏的發展格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醫養結合服務業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健康養老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增長極。
(三)深化改革,創新機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服務供給和資金保障方式,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鼓勵商業保險參與醫養結合,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和養老資源的高效融合和良性互動,激發各類服務主體潛力和活力,提高醫養結合服務水平和效率。加強部門協作,提升政策引導、服務監管等工作的系統性和協同性,促進行業融合發展。
二、工作目標
醫養結合服務機構包括養老機構內設有醫療機構或者配有醫療服務,以及醫療機構內設有養老機構或者提供養老服務。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內設養老機構的,應當分別取得衛生計生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資質證書和民政部門頒發的養老機構資質證書,且法人登記性質應當一致,在享有相關扶持政策方面保持適度統一。
2017年,制定實施方案、考核方案,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初步建立醫養結合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人才培養制度、以及醫養結合相關醫保支付制度。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范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在醫養結合機構就醫,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按照國家和省的指導意見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有序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適用范圍。公辦養老機構實現醫養結合全覆蓋。
2018年,民辦養老機構實現醫養結合全覆蓋,全市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家庭病床服務;推動社會資本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初步建立統一的多層次養老人才培養、評價和流動機制;推進醫養結合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和省的指導意見探索建立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2020年,100%的符合條件的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建床對象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納入家庭病床,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醫養結合政策體系,完善覆蓋城鄉、資源共享、保障有力、支付合理、人才充足、運行有效的醫養結合體制機制。
三、工作任務
(一)推進醫療衛生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結合。
1.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醫養結合機構為支撐,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等組成家庭醫生團隊,并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建立醫養護一體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體系,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到社區養老、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依托江門市居家養老助殘服務“平安通”平臺、村(社區)各類服務和信息網絡平臺,通過建立適宜的簽約服務方式,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老年人家庭建立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按照協議為居家簽約老人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和急診、轉診等醫療保障。探索開展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健康養老簽約服務,并享受同等的收付費政策。到2017年,家庭醫生65周歲以上老年人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2.推廣家庭病床制度。將60歲以上高齡、重病、失能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中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納入家庭病床的建床對象,提供全程服務、上門服務、預約服務等多種形式的醫療保健、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80%以上,100%的符合條件的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建床對象納入家庭病床。(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3.完善社區服務功能。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務,積極開展心理健康疏導、日常健康管理、文體娛樂、生活照料等老年服務。(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二)鼓勵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
1.落實老年醫療服務優待政策。醫療衛生機構應開設老年人就醫服務綠色通道,特別是要為高齡、重病、失獨、失能老年人提供掛號、就診、轉診、取藥、收費、綜合診療等“一站式”或“全程陪護式”就醫便利服務。繼續實行65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免費體檢。鼓勵、組織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工作志愿者定期為老年人開展義診。(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2.加強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服務提供能力。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布局,重點加強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建設。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設置一定比例的醫養結合床位,開設老年病科、康復科、臨終關懷科,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舉辦養老機構,對轄區醫養結合機構進行技術指導或合作,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相關工作,提高為老年患者服務的能力。(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3.提升基層醫療機構老年病服務診療能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康復、護理床位占比,根據服務需求增設老年養護、臨終關懷病床。鼓勵民營醫院轉型為康復護理型醫養結合機構。積極發揮醫聯體優勢,建立方便老年人就醫的遠程醫療、急診轉診、術后康復巡診、預約就診等協作關系。鼓勵二級、三級醫院在就近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老年專家門診,定期為社區老年人提供診療、巡視服務。(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4.發揮傳統醫學老年病服務特色。發展中醫藥特色養老機構,規劃和新建的中醫院要將老年門診、老年病床或老年病院、養老康復護理中心等建設納入其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的預防保健特色優勢,積極開發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系列服務產品,將中醫治未病理念、中醫藥養生保健、中醫藥康復醫療融入健康養老。市五邑中醫院、新會區中醫院要率先開展中醫藥醫養結合試點,并形成經驗后適時在全市推廣。(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5.開展老年病專業研究。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老年病的研究和預防,提高老年病的防治水平;市第三人民醫院要發揮學科優勢,深入開展老年精神類疾病預防、治療和護理方面的研究;市第二人民醫院要開展老年慢性病管理方面的研究,并探索逐步向康復、護理、臨終關懷醫療機構轉型。(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三)促進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深度融合。
1.支持養老機構開設醫療機構。鼓勵養老機構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臨終關懷機構等類型醫療機構,也可內設醫務室、門診部或護理站,提高養老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能力,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醫師、護士在養老機構內開辦診所、護理站。規劃新建的養老機構,要根據條件和需求預留開辦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所需的房屋設施、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及診療設備。養老機構內設的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作為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復護理場所。設有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應與周圍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展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等工作,并積極將內設醫療機構納入當地醫聯體。(市民政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2.鼓勵開展協議合作。開辦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條件尚不成熟的養老機構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建立醫療與養老服務協作機制,保障入住老年人的醫療保健服務。醫療衛生機構要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服務,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鼓勵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采用托管、直管、直辦、協議簽約等多種方式舉辦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合作,形成醫養結合聯合體,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市民政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醫養結合工作。
1.加強設置規劃。根據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各地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鼓勵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創辦醫養結合機構或老年康復、老年護理等專業醫療機構。在制定醫療衛生和養老相關規劃時,要給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留出空間。(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2.做好政策保障。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對符合規劃條件和準入資質的,在土地供給、醫保定點、稅收優惠、資金扶持等方面按規定給予優先優惠,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簡化審批環節,明確并縮短審批時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鼓勵優質社會資本舉辦高端醫養結合機構,滿足個性化醫養需求。(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3.推進對外合作。持續推進銀葵醫院建設工作,確保按時按節點落實建設進程。同時積極吸引港澳及國外優質醫養結合產業轉移落戶,開展高檔醫療養老資源開發、人才培訓培養合作項目,引導老年人和有養生康復需求群體來江門養老、養生,發展“秘書式”、“管家式”居家健康服務。(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市外僑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4.豐富周邊產業。鼓勵企業與醫療衛生和養老機構開展醫養護一體化機構合作建設,支持企業圍繞老年人的預防保健、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積極開發安全有效的食品藥品、康復輔具、日常照護、文化娛樂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充分發揮我市大健康產業優勢,打造一批天然養老食品、飲品和養老保健品企業和品牌。發揮我市自然環境優勢,結合生態旅游的開發,打造結合旅游地產的度假型健康養老養生項目。(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和園林局、市外僑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五)建立醫養結合服務保障制度。
1.完善醫保支付制度。有序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適用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范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在醫養結合機構就醫,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進一步完善家庭病床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落實好將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認知知覺功能康復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政策,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治療性康復提供相應保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2.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按照國家和省的指導意見探索建立長期照護項目內涵、服務標準以及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和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從居家、村(社區)到專業機構等比較健全的專業照護服務提供體系。鼓勵商業保險參與養老和醫養結合,滿足不同層次、不同人群的醫養需求。進一步開發包括長期商業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在全市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多元化的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增強老年人對護理照料的支付能力,促進失能老人生活和醫療護理服務的社會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市保險業協會,各市、區政府參與)
3.減免相關稅收、費用。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免征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小型微利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給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優惠;對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各類養老服務機構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享受優惠政策標準及實施辦法另文明確。(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4.拓寬融資渠道。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金融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由金融和產業資本共同籌資的健康產業投資基金支持醫養結合發展。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要50%以上用于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和醫養結合型機構發展。(市發展改革局、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5.加大扶持力度。參考鼓勵社會辦醫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醫養結合機構按照投資額分三檔給予政府補助,投資額在10億(含)-20億元的,補助1500萬元;投資額在20億(含)-30億元的,補助2500萬元;投資額在人民幣30億元(含)以上的,補助3500萬元。補助資金由市本級和民辦醫養結合機構所在市、區政府按1:1比例分擔。享受扶持政策標準及實施辦法另文明確。(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財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6.推進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逐步擴大購買服務范圍,完善購買服務內容,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新增醫養結合類公共服務產品優先采取政府購買方式提供,實行更加靈活的政府購買服務支付方式,允許分階段支付購買服務經費。(市財政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六)加強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養老護理員培養。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和經費投入,加快建立一支以養老護理員為主要力量的養老服務隊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給予獲得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資格人員培訓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民政局、市財務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2.做好養老機構醫護人員培養。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與醫養結合機構人員進修輪訓機制,促進人才有序流動。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衛生計生人員培訓規劃。做好職稱評定、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制度銜接,對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同等對待。完善職稱評定等激勵機制,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3.深化院校培養人才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相關專業課程,加強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人員專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推動江門中醫藥學校升級項目,引入國際醫療養老基金,整合江門中醫藥學校現有資源,按照“三業一體”(學校、養老、醫院)投資合作的基本思路,打造教學、辦醫、養老“三合一”的健康養老示范基地。落實我市與歐洲相關方面簽署的長者護理中歐合作示范區建設戰略合作協議和中歐養老產業示范基地(家護培訓學院)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攜手打造建設江門地區首個歐洲企業研發中心。(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參與)
四、保障措施
(一)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廣泛開展社會宣傳和典型報道,推介傳統養老模式向醫養結合養老模式轉型的重要意義,為醫養結合養老模式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系統宣傳促進健康養老和醫養結合的相關政策,推動政策順利施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養老服務機構、醫療服務機構、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思想動態、實際需求,使宣傳教育工作更具針對性。樹立全社會尊老、愛老與正確健康養老的觀念,為創新健康養老新途徑,加快健康養老服務業發展創造社會發展條件。(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二)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將醫養結合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服務收費定價和監督,做好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規劃銜接。各級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醫養結合機構發展需要,做好用地規劃布局,新規劃建設的居住小區和社區,應按規定保障醫療、養老等相關設施配套。對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采取劃撥方式,優先保障用地;對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保障用地,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可將在項目中配套建設醫療服務設施相關要求作為土地出讓條件,并明確不得分割轉讓。依法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企事業單位、個人經規劃批準對城鎮現有空閑的廠房、學校、社區用房等進行改造和利用,興辦醫養結合機構且連續經營1年以上的,5年內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價,土地使用性質、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三)強化信息支撐。加快全市衛生計生信息平臺建設,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檔案、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推動村(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與全市衛生計生信息平臺對接融合,整合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為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提供信息和技術支撐。組織醫療機構開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鼓勵探索基于互聯網的醫養結合服務新模式,探索“互聯網+醫養結合”、O2O 智慧醫養結合經驗,建立居家養老智能化健康監測和醫療服務體系,提高服務的便捷性和針對性。(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網信統籌局,各市、區政府參與)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召集人、市衛生計生局和市民政局局長任副召集人,各地各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醫養結合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負責醫養結合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衛生計生局,負責醫養結合試點工作組織實施。建立由相關主要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對工作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反饋;形成分工負責、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醫養結合工作有效落實。各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制定出臺推進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規劃和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把握工作要求,確保工作落實。
(二)健全工作機制。落實醫養結合協同推進機制,實行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同步規劃建設。醫養結合機構醫療服務的規劃、審批、技術指導與業務監管等由衛生計生部門牽頭組織實施;民政部門要把醫養結合工作納入到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加強基層社區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完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做好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的對接。其他各有關成員單位要立足部門職能職責,在政策制定、項目申報、人財保障、土地審批及信息技術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對醫養結合機構和相關服務工作給予支持傾斜,重點支持全市“醫養結合”試點機構建設項目。
(三)抓好試點示范。加快推進醫養結合試點,各市、區都要規劃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示范性強的醫養結合試點項目。積極探索促進醫養結合的有效形式,2017 年各市、區 (除江海區)至少開展 1個醫養結合試點機構,積累經驗、逐步推開。衛生計生、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密切跟蹤各地進展,幫助解決試點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四)加強考核督查。各市、區和相關部門要建立以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情況、醫養結合服務覆蓋率、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無縫對接程度、老年人護理服務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考核評估體系,加強績效考核。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附件:江門市推進國家醫養結合試點工作重點任務分解表(2017年至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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