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辦法》第五條規定,遺體運送、遺體火化、骨灰寄存三項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一)遺體運送費。城區內每具遺體不超過120元,農村、跨市(縣)的,按來回里程計算,每具每公里不超過3元,每具最低不低于100元。遺體運送費已包含了遺體的收斂、裝卸等費用,殯儀館不得再征收誤車費、樓層加收、抬尸等名目的費用。
(二)遺體火化費。國家一級殯儀館每具不超過230元,二級殯儀館每具不超過210元,三級殯儀館每具不超過200元,未上等級的殯儀館每具不超過190元。
(三)骨灰寄存費。每格位每年不超過50元。
根據《辦法》第五條規定,遺體運送、遺體火化、骨灰寄存三項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一)遺體運送費。城區內每具遺體不超過120元,農村、跨市(縣)的,按來回里程計算,每具每公里不超過3元,每具最低不低于100元。遺體運送費已包含了遺體的收斂、裝卸等費用,殯儀館不得再征收誤車費、樓層加收、抬尸等名目的費用。
(二)遺體火化費。國家一級殯儀館每具不超過230元,二級殯儀館每具不超過210元,三級殯儀館每具不超過200元,未上等級的殯儀館每具不超過190元。
(三)骨灰寄存費。每格位每年不超過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