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相關文件:【圖解】廣東省宗教事務行政執法規范用語指引
為加強我省宗教事務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統一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督促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特制定宗教事務行政執法規范用語指引。
本指引是廣東省宗教事務執法機構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在宗教事務行政執法過程中使用的語言,僅供內部使用。
本指引包括一般性規定和具體執法用語規范。具體執法用語規范包含現場執法和行政處理,以省民族宗教委行政執法為例。
一、一般性規定
(一)實施執法中一般使用普通話,也可以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使用容易溝通的語言,必要時可邀請翻譯到場協助。
(二)實施執法中與相對人的見面語,應當先使用敬語“您好”,要求配合開展工作要用“請”字,告別語用“謝謝,再見”。常見行政執法文明用語如下:
1.您好!
2.對不起,請稍等。
3.請您到××詢問(辦理)。
4.請您先看規定,不明白的我來解釋。
5.別著急,請坐下來慢慢講。
6.請不要著急,我盡快給您辦。
7.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8.有話請講。
9.請聽我解釋一下,謝謝。
10.請拿好您的東西,再見。
11.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再見。
(三)實施執法工作不得使用輕蔑、歧視、侮辱、誘導、欺騙、恐嚇、威脅性語言;禁止講臟話、辱罵當事人。常見行政執法忌語如下:
1.喂,你找誰?
2.不知道,你問我,我問誰?
3.墻上貼著呢,你不會自己看?
4.不歸我管,問別人去。
5.不是說過了嗎?怎么還不清楚?
6.你快點,我還有事。
7.怎么搞的,連這個也不懂。
8.你急什么,沒看見我一直在忙嗎?
9.是你對,還是我對?
10.誰說行,你就找誰去。
11.有意見,找領導去。
12.我的態度就這樣,你能怎樣?
13.隨便你告我啊!
二、具體執法用語規范
(一)行政許可(適用于窗口業務辦理)
1.收取申請材料。請坐,我們現在就對您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請稍等。
2.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對不起,經審查,您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原因是××。因此,現在我們不能受理您的申請。請您按要求××(說明應補充的資料或者應完善的手續)。
3.申請材料符合要求。我們已對您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了審查。符合申辦××事項應提交材料的要求。對您申請的××事項,我委將在××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請留下聯系方式,以便我委通知或者送達有關決定。
4.確認送達地址。為便于您及時收到相關文書,請您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如實提供確切的送達地址,我們將根據您填寫的地址寄送相關執法文書。確認的送達地址適用于行政許可全過程程序。如果送達地址有變更,請將變更后的送達地址及時書面通知我委。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者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文書無法送達或者未及時送達,您(你單位)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后果。
5.確認電子送達。請確認是否接受電子送達。若接受電子送達,請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受電子送達方式的,以發送方設備顯示發送成功視為送達。
(二)行政檢查
1.表明身份。如:您好。我們是省民族宗教委執法人員×××、×××,執法證號分別是×××、×××。今天要對×××情況進行行政檢查。這是我們的執法證件(出示證件),請過目。
2.告知回避權利。根據規定,您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我們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從而影響到本案的公正辦理,可以申請我們回避。您是否申請回避?
3.告知執法檢查事項。如:根據××工作計劃(或舉報投訴、部門移送等線索),今天依法對你單位進行執法檢查,執法流程包括現場執法檢查和檢查后的處理等環節。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您(你單位)有義務配合我委的行政檢查。請你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關主管人員全程參加。
對你單位進行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為××,請予以配合。
4.告知執法檢查場所(部位)。如:請配合我們對你單位的××場所(部位)進行檢查。
5.告知配合義務。我們將向您了解與××工作有關的情況,請據實回答相關問題,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要求對方介紹情況。首先聲明:執法檢查中,我們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確保本次執法檢查透明、規范、合法、公正。
然后要求對方介紹情況,如:請介紹你單位關于本次執法檢查內容開展的相關工作情況。
7.要求對方提供有關資料時,應清楚告知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所要檢查的資料名稱。如: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第××條規定,請您提供××資料,對涉及你單位的內部情況或個人隱私,我們將依法保密,請予配合。
8.相對人或其他人對執法現場錄音錄像時。只要不妨礙執法活動,您可以對現場執法活動進行如實錄音錄像記錄,也可通過網絡等上傳分享您的音像記錄,但不能掐頭去尾、斷章取義、歪曲事實,否則將承擔法律后果。
9.發現違法行為或者隱患,可以當場糾正的,應當予以當場糾正。如:現在請按照規定立即進行××整改。
10.現場檢查時核查具體問題。如:現就××問題向您詢問,請如實回答,是否聽清楚了?
11.當事人妨礙公務時,應告知對方不得妨礙公務,并告知具體法律后果。如:請保持冷靜!我們是省民族宗教委執法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請您予以配合。
如果有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應告知當事人法律后果。如:若您繼續以威脅方法阻礙我們執法,將有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甚至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構成妨害公務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介紹現場執法檢查情況,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如:我們根據××工作計劃(或投訴舉報)對您單位進行了執法檢查,查閱了××等資料,對××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就有關情況和問題向有關人員進行了問詢。通過對你單位的執法檢查,發現存在×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二是××××××。
13.要求簽字確認筆錄。根據我們剛才的交談以及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違法行為填寫了《現場檢查筆錄》,請您核實一下筆錄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筆錄無誤,請在此處簽署“上述共×頁筆錄,我已看過,記錄屬實”的意見和姓名、日期。如筆錄有誤,請指出,我們將予以更正。
如遇到當事人有不識字或其他閱讀障礙時,應當場將《現場檢查筆錄》內容宣讀給當事人聽,并注明情況。如果沒有異議,請當事人捺印。
如遇當事人拒絕在有關執法文書上簽字,應告知拒絕簽字后果,并注明情況。如:請再次考慮是否簽字,如果您拒絕簽字,我們將記錄在案,依法處理。
14.確認送達地址。為便于您及時收到相關文書,請您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如實提供確切的送達地址,我們將根據您填寫的地址寄送相關執法文書。確認的送達地址適用于行政許可全過程程序。如果送達地址有變更,請及時書面通知我單位變更后的送達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者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文書無法送達或者未及時送達,您(你單位)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后果。
15.確認電子送達。請確認是否接受電子送達。若接受電子送達,請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受電子送達方式的,以發送方設備顯示發送成功視為送達。
16.檢查結果通報。非常感謝您(你們)對我委行政檢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現將本次檢查的情況向您(你單位)進行通報:××。謝謝您的配合,再見。
如發現的問題需整改,應向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說明。如:對你單位檢查后發現了××項違法行為,我們依法擬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或現場宣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你單位應當按照《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上的時限要求依法進行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請你單位負責人確認,如無異議,請簽字。我們的聯系電話是×××,在整改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因不可抗力無法在規定限期內完成的,請于整改期限屆滿前××日內向我委提出書面延期申請,我們將自申請受理之日起5日內書面答復是否準予延期。如果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我們將依據××××的規定,對你單位作出××××的處理。
我們將在規定期限內對你單位有關違法行為、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你單位提前完成整改的,也可以申請省民族宗教委安排時間提前進行復查。請予以配合,再見。
17.整改復查
(1)已完成整改。如:您好。我們是省民族宗教委執法人員,我委于××月××日向你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經復查,你單位已經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這是《整改復查意見書》,請您簽字確認。
(2)未完成整改。如:你好。我們是省民族宗教委執法人員,我委于××月××日向你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現經過我們復查,你單位還有×項問題未及時整改完畢,我們將根據××××的規定,對你單位進行××××行政決定。這是《整改復查意見書》,請您簽字確認。
(三)行政處罰
1.表明身份。如:您好。我們是省民族宗教委執法人員×××、×××,執法證號分別是×××、×××。今天要對×××情況進行行政執法。這是我們的執法證件(出示證件),請過目。
2.告知回避權。根據規定,您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我們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從而影響到本案的公正辦理,可以申請我們回避。您是否申請回避?
3.介紹公證員(請公證機構參與行政執法事務時適用)。他們是××公證處公證員。受省民族宗教委委托,他們將對今天的行政處罰行為進行記錄。涉及您(你單位)內部情況或個人隱私的,他們將依法保密,請放心。
4.告知執法檢查事項。我們根據××(檢查發現或者舉報投訴、上級交辦、部門移送等線索),現依法對您(你單位)的××現場進行檢查(勘驗)。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您(你單位)有義務配合我委的檢查(勘驗)。請作好配合檢查(勘驗)的準備工作,并按要求安排相關人員協助檢查(勘驗)。
5.告知配合義務。您好!我們將向您了解與××工作有關的情況,請據實回答相關問題,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要求提供材料。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名稱等規定),請您提供××(證件、材料)。對涉及您(你單位)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我們將依法保密,謝謝配合!
提供原件有困難的,可以復印,并要求出具證據的單位或個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您好。為了查清××案情,這是××文件的復印件,請你核對后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一致”,并在此處簽名(或蓋章)。
7.相對人或其他人對執法現場錄音錄像時。只要不妨礙執法活動,您可以對現場執法活動進行如實錄音錄像記錄,也可通過網絡等上傳分享您的音像記錄,但不能掐頭去尾、斷章取義、歪曲事實,否則將承擔法律后果。
8.要求簽字確認筆錄。這是我們按照剛才的交談所制作的筆錄,請您核實一下筆錄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筆錄無誤,請在此處簽署“上述共×頁筆錄,我已看過,記錄屬實”的意見和姓名、日期。如筆錄有誤,請指出,我們將予以更正。
如遇到當事人有不識字或其他閱讀障礙時,應當場將筆錄內容宣讀給當事人聽,并注明情況。如果沒有異議,請當事人捺印。
如遇當事人拒絕在有關執法文書上簽字,應告知拒絕簽字后果,并注明情況。如:請再次考慮是否簽字,如果您拒絕簽字,我們將記錄在案,依法處理。
9.確認送達地址。為便于您及時收到相關文書,請您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如實提供確切的送達地址,我們將根據您填寫的地址寄送相關執法文書。確認的送達地址適用于行政許可全過程程序。如果送達地址有變更,請及時書面通知我單位變更后的送達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者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文書無法送達或者未及時送達,您(你單位)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后果。
10.確認電子送達。請確認是否接受電子送達。若接受電子送達,請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受電子送達方式的,以發送方設備顯示發送成功視為送達。
11.送達先行登記保存物品清單。您好!為查清××案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關于先行登記保存的規定,我們將對××物品進行先行登記保存。這是《先行登記保存物品清單》,請核對。如無誤,請在此處簽署姓名和日期。
12.當事人妨礙公務時,應告知對方不得妨礙公務,并告知具體法律后果。如:請保持冷靜!我們是省民族宗教委執法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請您予以配合。
如果有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應告知當事人法律后果。如:若您繼續以威脅方法阻礙我們執法,將有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甚至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構成妨害公務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前,應向當事人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依據、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等。如:現查明,您(單位)存在×××行為,違反了《××××》第×條第×款(項)規定,根據《××××》第×條第×款(項)的規定,我委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如對處罰有異議,您(單位)有權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我委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不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權利。
14.告知聽證權利。符合聽證程序的,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果您對我委擬作出的本次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請您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省民族宗教委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不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15.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后,應向當事人告知違法事實、處罰依據、處罰決定和依法享有的救濟權利,并在送達時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7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達人。如:經查實,您(單位)有×××行為,違反了《××××》第×條第×款(項)規定,根據《××××》第×條第×款(項)的規定,我委現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是《行政處罰決定書》,請您在《送達回證》上簽署姓名和日期。
16.告知當事人權利救濟途徑。如果您對我委本次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您可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或者國家宗教局申請行政復議。
17.告知留置送達。您好!這是《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您拒絕簽字接收,依照××(法律規定),這是××,我們將請他作為見證人,采用留置送達方式進行送達,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音像記錄規范用語
(一)開始拍攝時,應當先對記錄時間、地點、執法人員及案由進行描述。
(二)告知當事人及現場其他人員正在進行音像記錄。
(三)拍攝過程中,可以對執法環節進行說明,包括調查取證、聽證、送達等。
(四)根據現場執法情況,可以對當事人、證人、第三人等現場有關人員的體貌特征和言行舉止;與行政執法相關的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證明違法行為的證據進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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