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民族宗教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緊緊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堅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定方案,部署今后一個時期我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重點工作。印發《嶺南民族特色高質量發展廊道總體規劃(2024-2035年)》,助力實施“百千萬工程”。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加強對宗教界政治引領,指導省道教協會、省伊斯蘭教協會、省基督教兩會依法依規完成換屆,確保平穩有序。指導推動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學習宣傳走深走實,榮獲2023—2024年全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創新創先項目。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政治引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始終堅持和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推動政治建設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把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落到實際工作中,確保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方向。
(一)深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堅持“第一議題”制度,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出臺《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引導全體黨員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依法行政,依法履職。
(二)抓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貫徹。通過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委務會議集中學習和專家輔導報告,舉辦全省市縣民族宗教工作負責人培訓班、全省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培訓班等方式,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法治政府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憲法以及行政復議法、愛國主義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引導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委黨組會議、委務會議多次專題聽取法治工作相關情況報告和審定省民族宗教委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堅持以法治思維統籌謀劃推進民族宗教工作。
(三)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述職工作。委黨組書記、主任張科同志牽頭研究確定2024年省民族宗教委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并帶頭認真學習,定期研究部署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專題聽取法治工作情況報告,親自協調推動解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委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并依法行政,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民族宗教問題。配齊法制機構力量,保障落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以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經費,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主責主業,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一)主動服務中心大局。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推動民族宗教領域法治廣東建設。一是助力高質量發展。推動落實《廣東省促進民族地區發展條例》,召開全省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重點工作推進會,貫徹落實《廣東省全面推進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印發《嶺南民族特色高質量發展廊道總體規劃(2024-2035年)》,助力實施“百千萬工程”。進一步規范中央和省級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使用,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民族地區加快高質量發展。二是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逐項認真研究《廣東省人民政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辦公室權責清單(2024年)(送審稿)》中40項涉民族宗教職權,依法依規提出建議,助力我省縱深推進新階段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指導支持廣東宗教界堅持以我為主積極開展對外交往交流,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禪宗六祖文化節”“南海佛教圓桌會”“濠江論道”“粵港澳教牧同工交流會”等宗教中國化和文化交流品牌,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心聯通”和“一帶一路”建設,對外講好廣東故事、大灣區故事、中國故事。三是助力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指導民族地區和宗教界積極種植生態林、創建綠美廣東示范點,組織開展“一寺一志”“一寺一館”“一寺一樹”活動,依法規范宗教界放生活動,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四是助力平安廣東建設。印發并貫徹執行《廣東省宗教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組織開展全省宗教領域“安全生產月”活動,確保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安全。五是推動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及6個配套規章,聚焦“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場所財務、互聯網宗教信息、宗教活動”等“七抓”,進一步提升宗教事務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六是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及時清理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出臺前經合法性審查和限制競爭審查,每季度向省市場監管部門報送限制競爭審查臺賬,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持續加強制度建設。一是為國家立法建言獻策。配合國家層面做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立法調研和清真食品管理專題調研工作,積極提出對策建議。二是做好省級層面政策法規“立改廢釋纂”。啟動《廣東省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條例》立法前調研相關工作。對《廣東省促進民族地區發展條例》《廣東省宗教事務條例》相關條款提出修改意見,推動納入全省地方性法規集中修改程序。制定并公開2024年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著手修訂完善《廣東省寺觀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區分標準》《廣東省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實施辦法》,廢止2份政策文件。三是指導宗教團體完善制度。指導各全省性宗教團體修訂教職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等多項制度,為全面從嚴治教提供法治保障。
(三)著力規范行政行為。一是科學民主決策。牢固樹立依法決策意識,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注重聽取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有關專家的意見,重大決策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核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二是公平規范執法。貫徹落實《廣東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計劃(2023-2025年)》,持續開展民族宗教領域執法行動,及時總結報送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組織全委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線上課程學習,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全年共辦結行政許可事項174件。三是科學有效指導。認真評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目錄中涉民族宗教事項,審慎提出意見。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互聯網+監管”工作要求,指導各地填報系統數據。協同研判重點案事件、重要線索,依法依規科學處置,指導各地依法作出行政處罰22件。
三、完善政府服務,法治工作基礎穩固夯實
(一)推進履行職能入深入細。根據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廣東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以及業務實踐,結合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巡檢發現問題整改工作,開展省級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規范性核查工作,逐項檢查政務服務事項,動態調整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中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實施規范,全年動態調整要素千余項。及時編制印發《廣東省宗教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規范全省行政許可工作。
(二)推進服務群眾做精做實。認真辦結人大代表建議4件、省政協提案7件。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扎實做好重要決策、行政執法、規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落實值班制度,認真做好重大節日全省民族宗教領域風險防范工作。指導各地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置風險隱患,妥善處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糾紛。依法做好信訪工作,保障舉報信箱、電子郵箱、電話等反映渠道暢通有效,做到信訪、投訴和咨詢件件有回應。全年無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推進普法宣傳見行見效。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廣東省民族宗教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突出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公布2024年度普法工作計劃、普法責任清單、學法用法年度工作計劃和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清單(2024年版)。組織開展主題為“同心筑夢,法潤民宗”2024年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舉辦全省民族宗教系統依法行政培訓班。向省普法辦報送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度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項目書,提出兩項普法宣傳項目。組織委機關公務員全員學習并以高分通過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平臺開展法律知識考試。組織開展“弘揚憲法精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2024年“憲法宣傳周”現場普法活動和“國家憲法日”社區普法活動。在省民族宗教委網站和公眾號“普法微課堂”及時發布或轉發各地普法宣傳信息。赴各地講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規20余次。指導宗教界持續開展“憲法和法律法規”進宗教活動場所等“四進”活動,指導宗教院校思政課教師“送課到校”,不斷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2024年,省民族宗教委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一定成效,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還不夠深入系統,理論指導業務的能力以及舉一反三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個別民族宗教干部對依法行政不重視,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提升;民族宗教法規制度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民族政策法規“立改釋廢纂”工作有待深化,普法宣傳教育深度和廣度還不夠,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創新。
2025年,省民族宗教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持續深入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突破。一是繼續完善民族宗教法規制度體系。以《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為抓手,研究編制《廣東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十五五”規劃》,開展《廣東省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條例》前期調研工作,繼續推進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規“立改廢釋纂”。二是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舉辦全省民族宗教系統依法行政培訓班,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和行政執法培訓。組織開展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以“民族宗教法治工作基層聯系點”為平臺,開展“送法下鄉”“送法到校”“送法進宗教活動場所”等專項普法活動。三是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廣東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計劃(2023-2025年)》,依法依規開展行政執法,用好“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等基本執法工作機制,規范行政執法數據填報工作。繼續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做好整改。四是持續深入開展宗教事務專項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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