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農業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農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江門市農業局,加掛中共江門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牌子,是主管全市農業、農村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能: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體制改革。擬訂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有關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等。內設副處級局1個(市畜牧獸醫局),13個職能科室及市紀委派駐農業局紀檢組。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部門(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0個,包括局機關和9個下屬事業單位。其中:參公管理事業單位3個(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市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和市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5個(市農作物病蟲測報中心站、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市農業環境監測站),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個(市農業科技創新中心)。
第二部分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共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詳見附表1-8,包括:
1. 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
2. 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總收入16624.79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1107.6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9767.48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568.84萬元,增長6.18%。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在職和離退休人員調資經費和規范津補貼經費,二是增加江門市農業應急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投入。
2.事業收入56.39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41.62萬元,增長281.79%。主要原因:根據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相應事業單位收入增加。
3.經營收入128.14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128.14萬元。主要原因:市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經營產生收益。
4.其他收入1155.59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241.84萬元,增長26.47%。主要原因:從上級或其他部門取得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總支出16624.7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0031.7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15萬元,主要用于商貿事務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0.15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布置的招商出訪任務參展。
2.科學技術(類)支出135.31萬元,主要用于國家(江門)水稻綜合試驗站、省級農業專項資金、市農業科技計劃項目等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6.97萬元,增長5.43%。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432.1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相關的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285.72萬元,增長24.92%,主要原因是:離退休人員增加以及政府為改善離退休人員生活水平適當提高離退休待遇,相應增加費用。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79.6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和年度計劃生育獎勵經費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10.83萬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調整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計算基數和計劃生育獎勵經費標準。
5.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1129.40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農業應急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良種基地建設、農業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和省扶持農作物良種良法示范基地項目等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351.35萬元,增長45.16%,主要原因是:江門市農業應急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投入增加。
6.農林水(類)支出6651.93萬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屬單位日常行政事業運行、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鼠疫情監測控制與防治、動物疫情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監管、農業行業業務管理、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災害救助、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與促銷、農業生產保險保費補貼資金、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村公益事業等,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1592.37萬元,增長31.47%,主要原因是:農業強市建設專項資金的增加和上年結轉資金在本年支出。
7.資源勘探信息(類)支出56.55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農產品質量溯源平臺建設項目建設,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30.45萬元,增長11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江門市農產品質量溯源平臺建設項目的二期款(65%)比上年支付的一期款(30%)比例高35%。
8.住房保障(類)支出228.30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和屬下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6.74萬元,增長3.04%,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增加。
9.其他(類)支出18.27萬元,主要是用于其他補貼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16.93萬元,增長1263.43%,主要原因是:通過“其他收入”科目安排。
二、2016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收入合計11107.60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9767.48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87.94%。其中:
科學技術(類)117.80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1.21%。包括:應用研究(款)65.00萬元,科技條件與服務(款)30.00萬元.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2.80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432.17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14.66%。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411.11萬元,撫恤(款)21.05萬元;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375.03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3.84%。包括:醫療保障(款)320.00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款)55.03萬元;
城鄉社區支出(類)1190.56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12.19%。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5.00萬元,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15.70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59.86萬元;
農林水支出(類)6423.63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65.77%。包括:農業(款)6423.63萬元;
住房保障支出(類)228.30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34%。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228.30萬元。
(二)事業收入56.39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51%。
其中:農業(類)56.39萬元。
(三)經營收入128.14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15%。
其中:農業(類)128.14萬元。
(四)其他收入1155.59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40%。
其中:科學技術支出(類)2萬元,農林水支出(類)1153.59萬元。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支出合計10031.74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4693.3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6.79%。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411.11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相關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1.05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屬下事業單位離退休病故人員家屬一次性撫恤金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324.64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屬下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和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55.03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屬下事業單位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2653.21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28.30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
(二)項目支出5246.2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2.30%。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0.15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市政府布置的招商出訪任務參展;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50.43萬元,主要用于社會公益研究-國家(江門)水稻綜合試驗站項目;科學技術支出(類)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款)33.12萬元,主要用于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市農業科技計劃項目等;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28.96萬元,主要用于科技條件與服務的保障;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2.80萬元,主要用于農業科研機構的其他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94萬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繕;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安排的支出(款)2.88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日常辦公用房修繕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52.96萬元,主要用于良種基地建設、農業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和省扶持農作物良種良法示范基地項目預算資金項目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66.61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農業應急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以及辦公用房修繕支出;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3837.12萬元,主要用于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鼠疫情監測控制與防治、動物疫情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監管、農業行業業務管理、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災害救助、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與促銷、農業生產保險保費補貼資金、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村公益事業等支出;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69.48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農村精準扶貧工作項目支出;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56.55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農產品溯源平臺項目建設;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18.27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補貼支出。
(三)經營支出92.1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92%。主要是: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92.12萬元。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9767.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576.92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187.29萬元,增長2.04%;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90.56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381.56萬元,增長47.16%;主要原因是:江門市農業應急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資金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9469.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340.57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2051.88萬元,增長32.63%;主要原因是:落實在職和離退休人員調資和補貼經費,增加江門市農業強市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29.40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351.35萬元,增長45.16%;主要原因是:2016年決算支出數中包含上年結轉(2015年)到本年使用的項目資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340.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0.15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市政府布置的招商出訪任務參展;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50.43萬元,主要用于社會公益研究-國家(江門)水稻綜合試驗站項目;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7.50萬元,主要用于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市農業科技計劃項目等;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28.96萬元,主要用于科技條件與服務保障;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2.80,主要用于農業科研機構的其他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411.11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相關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1.05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屬下事業單位離退休病故人員家屬一次性撫恤金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324.64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屬下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和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55.03萬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屬下事業單位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6129.88萬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屬單位日常行政事業運行、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鼠疫情監測控制與防治、動物疫情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監管、農業行業業務管理、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災害救助、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與促銷、農業生產保險保費補貼資金、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村公益事業等;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4.16萬元,主要用于農村精準扶貧工作經費;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56.55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農產品溯源平臺項目建設;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28.30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29.40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94萬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繕費用;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88萬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繕費用;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52.96萬元,主要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建設;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66.61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農業應急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以及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護修繕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8340.5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3.14%。與2015年相比,增加2051.88萬元,增長32.6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0.15萬元,占0.0017%;科學技術支出(類)109.69萬元,占1.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432.17萬元,占17.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379.67萬元,占4.55%;農林水支出(類)6134.04萬元,占73.54%;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56.55萬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類)228.30萬元,占2.74%。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340.5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0.15萬元,比2015年增加0.15萬元。年初預算數為0,資金增加和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布置的招商出訪任務參展。
2.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50.43萬元比2015年減少30.85萬元,下降37.96%;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7.50萬元比2015年減少7.97萬元,下降51.52%;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28.96萬元,比2015年增加28.96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2.80萬元,比2015年增加22.80萬元。主要原因是:省市農業專項、科普基地及實用技術推廣、市級農業科技計劃項目和國家(江門)水稻綜合試驗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資金來源于2016年省級農業發展和農村工作專項資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1411.11萬元比2015年增加294.65萬元,增長26.3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1.05萬元比2015年減少8.94萬元,下降29.81%。主要原因是:離退休人員增加以及政府為改善離退休人員生活水平適當提高離退休待遇,相應增加離退休費用。完成年初預算的129.4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沒有納入年初預算。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324.64萬元比2015年減少15.18萬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調整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計費基數;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55.03萬元;比2015年增加4.35萬元,增長8.58%。主要原因是:調整計劃生育獎勵經費標準。完成年初預算的106.5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的計劃生育獎勵經費沒有列入年初預算。
5.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6129.88萬元,比2015年增加1726.57萬元,增長39.21%,主要原因是:落實在職和離退休人員調資和補貼經費,增加農業強市建設項目和江門市農產品溯源平臺建設項目等;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4.16萬元;比2015年增加0.15萬元,增長3.74%,與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年初預算的130.3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結轉的項目在本年度支出,以及年中增加的基本支出經費沒有列入年初預算。
6.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56.55萬元,主要用于江門市農產品溯源平臺項目建設;比2015年增加30.45萬元,增長1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江門市農產品質量溯源平臺建設項目的二期款(65%)比上年支付的一期款(30%)比例高。年初預算數為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該資金為上年結轉(2015年)資金在2016年度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28.30萬元,比2015年增加6.74萬元,增長3.04%,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96.4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調出和退休的人數增多。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605.48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2257.5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9.02%。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51.01萬元、津貼補貼925.57萬元、獎金152.0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328.78萬元、績效工資250.6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0.13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39.48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57.5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59%。主要包括辦公費21.06萬元、印刷費3.53萬元、手續費0.22萬元、水費3.23萬元、電費20.03萬元、郵電費15.79萬元、物業管理費0.60萬元、差旅費6.72萬元、維修(護)費9.42萬元、會議費2.92萬元、培訓費5.75萬元、公務接待費3.26萬元、專用材料費1.01萬元、勞務費5.63萬元、工會經費10.71萬元、福利費11.1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9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1.7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3.81 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90.3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5.39%。主要包括離休費38.73萬元、退休費1180.20萬元、撫恤金21.05萬元、生活補助0.48萬元、醫療費34.49萬元、獎勵金68.56萬元、住房公積金228.35萬元、購房補貼25.83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92.65萬元。
七、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農業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90.04萬元,完成預算103.55萬元的86.9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1.62萬元,預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8.21萬元,完成預算72.16萬元的94.5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0.21萬元,完成預算31.39萬元的64.38%。
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零基預算”原則,我市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在決算時再按照實際使用情況歸口到資金使用單位,由單位負責本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的決算公開。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24.87萬元,下降21.6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1.39萬元,下降46.1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2.45萬元,下降15.4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1.03萬元,下降35.31%。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1.62萬元,占1.8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8.21萬元,占75.76%;公務接待費支出20.21萬元,占22.45%。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62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9個單位出國(境)團組2個、累計2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赴臺出訪經費1.47萬元,主要用于參團赴臺出訪參觀學習現代農業;(2)按照市政府布置的招商出訪任務參展0.15萬元,主要用于參加香港國際合作節住宿船票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8.2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68.21萬元,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9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1輛,主要用于公務用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及年檢年審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20.21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9個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281次,接待人數共3373人。主要包括上下級、同級業務單位開展業務交流、接受工作檢查、監督、指導以及國家農業公園、農產品深加工等招商引資業務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7.21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76.09萬元,增長68.48%。主要原因是:公務交通補貼在機關運行費用中列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92.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18.2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59.2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15.1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53.0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8.3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14.7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5.26%。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9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其他用車8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未實行公車改革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11個,二級項目11個,共涉及資金3663.05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29.73%。
共組織對江門市農業強市建設專項資金、農業源主要污染物防治及減排專項、農業“政銀保”合作貸款扶持專項資金、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含扶持農業產業化、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專項)、幸福新農村創建資金(名村示范村創建獎補專項)、菜籃子工程專項(市價格調節基金部分)、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協檢員工作專項、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專項經費、國家農業綜合示范區(核心區配套工作)專項資金、農業科技創新中心運作補助等11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663.05萬元。項目在通過五大行動提高我市農業競爭力、重點解決農業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和風險高”的困難、著力解決農業環境污染問題,確保公共衛生安全、促進農業產業化、完善農業農業農村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多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從評價情況來看,11個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2.外部績效評價情況:根據江門市財政局的統一部署,對本局承擔的“幸福新農村創建資金(名村示范村創建獎補專項)”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江門市經華萬達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受江門市財政局委托,完成了幸福新農村創建資金(名村示范村創建獎補專項)重點績效評價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并形成績效評價報告。
(1)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如期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和任務,資金劃撥及時。2016年完成了對2015年6個市級名村進行獎勵,對14個市級以上新農村示范片主體村建設項目進行財政獎補以及對江海區新農村連片示范工程規劃設計進行經費補助。實際完成率達到100%。
(2)績效評價報告主要結論:幸福新農村創建資金(名村示范村創建獎補專項)項目績效評價為“優秀”。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發展需要,資金使用合規,效益明顯,服務對象滿意度高。項目實施有相應的資金保障、人員保障和制度保障,項目建設能夠形成可持續的影響,提升了群眾的幸福感和農村宜居的水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反映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十五、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反映在基礎研究成果上,針對某一特定的實際目的的或目標進行的創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十六、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反映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類)撫恤:反映用于各類優撫對象和優撫事業單位的支出。
十九、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反映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農林水支出(類)農業:反映財政用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獸醫、農機、農墾、農場、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農村和墾區公益事業、農產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農林水支出(類)扶貧:反映用于農村(包括國有農場、國有林場)扶貧開發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反映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二十六、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七、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從計提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中安排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支出。
二十八、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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