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17038
江門市海洋與漁業局關于部分規范性文件
宣布失效的通知
(鑒于機構改革職能調整,該文件現予以重新發布。)
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2017〕131號)要求,我局對1983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宣布以下規范性文件失效:
一、《關于印發〈江門市休(禁)漁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海漁〔2013〕34號)
印發日期:2013年8月5日
宣布失效理由:有效期屆滿
二、《關于印發〈江門市休漁(禁漁)期漁民生活市級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江海漁〔2015〕41號)
印發日期:2015年8月25日
宣布失效理由:有效期屆滿
江門市海洋與漁業局
2017年12月2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法制局,各市(區)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
江門市海洋與漁業局辦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發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