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江海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
為貫徹落實種業振興部署要求,切實加強種業監管,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營造種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省農業農村廳《2025年廣東省種業監管工作方案》(粵農農辦〔2025〕168號)要求,結合江門市實際,制定《2025年江門市種業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江門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3月3日
(聯系人:曹關迪,聯系電話:3887676)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2025年江門市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種業振興部署要求,切實加強種業監管,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凈化種業市場環境,激發種業創新發展活力,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省農業農村廳《2025年廣東省種業監管工作方案》(粵農農辦〔2025〕168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優化品種審定和登記全生命周期管理,推進品種同質化、“仿種子”治理,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白皮袋”種子、網絡違法售種等行為,區域性良繁基地監督檢查覆蓋率、種子生產經營備案率、投訴舉報案件查處反饋率達100%,質量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為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提供高質量種源支撐。
二、重點任務
2025年全市及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如下: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在春夏秋冬關鍵時間節點,對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組織開展集中治理,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全面凈化種業市場環境。
(一)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鼓勵育種者及早申請品種保護,提高育種單位保護意識。組織開展新品種保護相關培訓,引導企業合規經營,自覺維護種業知識產權。加強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內容的宣傳解讀,提高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執法人員處理品種權糾紛能力。廣泛開展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宣傳進企業、進市場、進農村等活動,發揮各級種子行業協會協調、服務、維權、自律作用,增強種子科研教學、生產經營單位及個人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二)嚴格品種審定試驗管理。嚴格聯合體和綠色通道試驗監管,規范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加大對試驗數據的真實性核查,嚴格實施新修訂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減少同質化和重大風險隱患品種。配合市直農業農村部門開展“仿種子”治理,嚴格處理違法違規申請品種登記行為。
(三)開展種子企業和市場檢查。農作物種子方面,結合本地用種實際,在季節性種子市場銷售期,以生產經營品種、生產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及種子質量、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為檢查重點,組織開展冬春季種子企業檢查和春季、夏季、秋季種子市場檢查與種子質量監督抽查(附件4;畜禽種業方面,重點檢查無證生產經營(含過期、超范圍)、假冒優質種公牛冷凍精液、系譜檔案不全等問題;尤其對種畜禽持證企業生產經營的種畜禽要切實加強種源溯源監管,核查是否已通過國家畜禽資源委員會審定或者鑒定的品種、配套系,或者是經批準引進的境外品種、配套系;開展種畜禽種質量監督檢查。
(四)嚴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備案管理。全面落實種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規章制度規定,嚴格種子、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審批。加強種子、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對長期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不再具備許可條件或者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注銷或吊銷許可證。加強種子生產經營備案管理,建立健全生產經營檔案,做到種子生產、委托代銷、分支機構、經銷門店及銷售種子備案全覆蓋,依法查處未按規定備案行為。
(五)加強網絡銷售種子監管。建立網絡銷售主體清單,督促網絡經營者嚴格落實種子許可或經營備案規定要求。組織開展網絡售種專項檢查,重點核查網絡售種許可資質、經營備案、標簽標識和銷售區域,對網絡銷售種子開展質量抽檢,嚴厲打擊網絡銷售假劣種子、未審先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在適宜種植區外推廣種植。對涉及網絡違法違規銷售種子的電商平臺,及時采取約談等措施督促整改,涉及未依法履行種子經營者核驗、登記義務或者夸大宣傳、虛假廣告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六)開展制種基地專項檢查。各縣(市、區)要對本轄區所有制種地塊進行全面摸底調查,統計制種基地位置、制種面積、制種單位(個人)等信息,建立制種臺賬。以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生產備案、委托合同、品種權屬和親本來源等內容為重點,開展制種基地檢查,嚴查未按規定備案行為。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協助在苗期、花期和收獲期等關鍵時點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嚴查違法違規生產轉基因種子。強化制種基地監管,嚴厲打擊盜取親本、搶購套購、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
(七)加強國家和省級儲備種子管理。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承擔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省級應急種子儲備任務的企業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儲備種子的品種、數量、質量、倉儲條件及檔案等,確保儲備任務保質保量落實到位。因遭受自然災害、調劑市場供需等原因,需動用儲備種子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未經批準不得違規動用。
(八)加大重大案件查處力度。強化種業領域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的協調配合,以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無證生產經營、網絡違法售種等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群眾反映集中、社會關注度高、套牌侵權多發的重點區域和環節,要重拳出擊、整治到底、震懾到位。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通報監督檢查和重點案件查處結果,公開曝光違法企業和不合格種子信息,發布一批打假護權典型案例。
(九)強化種業技術服務支撐。加強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建設,不斷提升檢測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開展種子檢驗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在種業監管工作中的作用,切實為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種子市場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檢查工作安排。種業監管工作由市直和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組織實施,市場檢查中發現有違反種子標簽、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及經營主體備案等有關規定的,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依職責處理,當地農業農村執法機構負責跟蹤核查違法事實,及時依法查處。
(二)扦樣工作安排。扦樣工作由市直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所需費用由市直農業農村部門安排,扦樣工作由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負責。
(三)檢測工作安排。抽查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檢測工作由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承擔;水稻、玉米品種純度檢測由廣州市農業農村科學院、肇慶市種子管理站組織開展田間種植鑒定;品種真實性檢測由農業農村部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測試中心(深圳)承擔,檢測對照樣品采用農業農村部或省農業農村廳組織收集的審定品種標準樣品;轉基因成分檢測由農業農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態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承擔。除按省統一監測要求送檢項目(附件3)規定數量外,所需經費均由各地級以上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予以安排。
四、責任分工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制定全省種業監管工作方案,對重點地區、關鍵種類、重要環節等進行監測督導,具體工作由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組織實施。組織查處農業農村部轉辦案件,協調處理省內跨區域案件,配合處理其他省份協查案件。
地級以上市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制定本地種業監管工作方案并實施。重點檢查主體備案、經營檔案、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品種審定和登記、品種權許可、進口等情況,監督檢查種子質量。出現跨區域案件查處的,案件主辦市需其他市協查時,應以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名義制發協查公函,載明協查事由、有關案情、協助內容和聯系人等,協查市應予積極配合。協查公函應同時抄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將督促檢查并視情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完成時限。種子質量抽查任務由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根據2025年廣東省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安排(附件4),按規定時限完成。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抽查方案和現場檢查抽樣方案于3月5日前報送我局。
(二)及時總結。請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于11月28日前將種業監管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市農業農村局,報告應附由農業農村部門主辦且于2025年年內結案的種業典型案例1起。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于12月1日前報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總結。
附件:1.江門市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抽樣方案
2.江門市持證種子企業名錄
3.2025年廣東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省統一監測任務檢測機構名單
4.2025年廣東省江門市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省統一監測項目樣品數量清單
附件1
江門市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抽樣方案
一、抽查對象、內容和方式
(一)抽查對象
1.種子企業(主要在冬春季節開展):抽查對象為水稻、玉米及部分蔬菜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抽取倉庫內待銷的商品種子;
2.種子市場(冬春、夏秋季節兩次開展):抽查對象為基層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和經營門店,抽取其銷售的水稻、玉米、蔬菜種子等。
(二)抽查內容
抽取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和種子市場的水稻、玉米和部分蔬菜種子樣品,開展凈度、水分和發芽率檢測,并按照品種和批次抽取代表性的水稻和玉米種子樣品進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品種真實性檢測,以及轉基因成分檢測。
(三)抽查方式
種子企業名單(附件2)種子市場經營主體由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在應建立的抽查目錄中,根據目標任務量,按雙隨機要求抽取。列入當地“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的,抽查結果應按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扦樣安排
(一)種子企業抽查。應覆蓋抽查企業生產經營代表性的品種。
(二)種子經營門店抽查。應遵循監督檢查三年全覆蓋原則。原則上每個種子經營門店抽查1-3個種子樣品,地市轄區內本年度抽查選取的多家經營門店如為同一企業的重復品種,則不用抽樣。對于近年監督抽查發現有問題的企業,以及維權企業舉報、農民投訴的企業,應列為重點對象進行抽查。
三、檢測安排
(一)常規質量指標檢測
抽查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等檢測工作由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承擔。
水稻、玉米品種純度由肇慶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廣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進行田間種植鑒定。省統一監測項目(附件4)需檢測鑒定經費由省農業農村廳安排,按職責自行組織任務所需經費由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安排。
(二)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檢測
水稻、玉米種子樣品的品種真實性檢測由農業農村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承擔;水稻、玉米種子轉基因成分檢測由農業農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態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承擔。省統一監測項目所需經費由省農業農村廳安排,按職責自行組織任務所需經費由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安排。
其他要求
按品種和批次抽取代表性的水稻和玉米種子樣品,可以采用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種子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可以作為行政處罰依據。各地市應按規定以適當比例組織開展品種純度、真實性、轉基因檢測;抽取的水稻樣品須分取品種純度、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樣品各150克;玉米樣品分取品種純度、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樣品各250克。各地抽取的樣品數量原則上不少于上年,并根據省統一監測的數量要求,按時做好樣品送達工作,省統一監測數量可計入本級需組織開展的任務要求。
四、冬春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進度安排
(一)種子企業和市場抽查進度安排
3月15日前,完成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現場檢查和抽樣工作、種子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樣工作。并將省統一監測項目的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和純度鑒定樣品送達相關檢測機構(附件3)。
結果報送
6月30日前,有關種子檢驗機構將所承擔的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和純度鑒定等結果反饋市直農業農村局,并報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備案。
7月3日前,市直農業農村局將本轄區冬春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總結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包
括抽查樣品清單和選取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檢測結果,以及有關查處結果等。
五、夏秋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進度安排
7月10日前,完成夏季水稻、玉米種子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扦樣工作,省統一監測項目的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和純度鑒定樣品送達相關檢測機構。
9月15日前,完成夏季蔬菜種子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扦樣工作,10月30日前江門市農作物種子種苗質量檢驗檢測站完成凈度、水分和發芽率檢測,并將結果報送市直農業農村局。
11月7日前,有關種子檢驗機構將所承擔的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和純度鑒定結果反饋市直農業農村局,并報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備案。
12月1日前,市直農業農村局將本轄區夏秋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總結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包括抽查樣品清單和選取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檢測結果,以及有關查處結果等。
附件2
江門市持證種子企業名錄
附件3
2025年廣東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省統一監測任務檢測機構名單
一、農業農村部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測試中心(深圳)(真實性樣品)
聯系人:陳慧芳
電話:15012660361,0755-83427381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沙河西路3157號南山智谷產業園E棟1709
郵編:518055
二、農業農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態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轉基因樣品)
聯系人:姚涓
電話:18929505668
地址:廣州天河區五山路華南農業大學科技樓11樓
三、肇慶市種子管理站(水稻純度樣品)
聯系人:張家來
電話:13527068967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躍龍路109號
四、廣州市農業農村科學院(玉米、水稻純度樣品)
聯系人:田耀加
電話:15915845155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安置區琶洲大道17-19號廣州市農科院217玉米所
附件4
2025年廣東省江門市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省統一監測項目樣品數量清單
備注:
1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冬春季抽檢的水稻樣品送肇慶市種子管理站,其它均送廣州市農業農村科學院;
2.清單內樣品檢測所需經費由省農業農村廳統籌安排,超出清單數量之外所需檢測經費由地級以上市安排支付;
3.檢測樣品送達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檢測結果由有關種子檢驗機構直接反饋相關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
部門,并報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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