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至17日,江門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下稱“江門支隊”)在臺山舉辦全市漁船安全生產培訓班(第一期、第二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商漁共治”三年行動部署,全面提高我市漁船安全監管業務水平和漁船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技能。江門支隊支隊長汪炳康出席并講話。各縣(市、區)農業農村、海洋綜合執法隊伍和涉漁鎮(街)政府部門船舶監管同志,以及NS作業漁船、涉外省掛靠漁船從業人員共220人參加培訓。

本次培訓針對漁船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不同群體,分兩期進行,每期約110人。培訓班邀請廣東海洋大學和廣州航海學院三名專家教授,采取“理論傳授+實操演習”相結合形式,圍繞漁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船用消防救生通導設備應用、漁船安全事故風險防范等內容,深入解讀了漁船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了行業監管部門、漁船船東船長應履行的安全生產責任以及重點漁船隱患排查注意事項,重點分析了近年來我省發生的漁船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

期間還現場演示了氣脹式救生筏的釋放流程,收看《護航》《藍海》等警示教育片,發放有關宣傳資料。

下來,江門支隊將以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為主線,持續加大漁船安全培訓力度,進一步夯實漁船安全生產基礎,全力維護我市漁船安全形勢穩定,防范遏制各類漁船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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