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所規定的聽證條件,且當事人申請聽證的; 2.擬作出較大數額罰款,具體包括: 漁業類(漁業捕撈、漁船漁港、安全監管、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漁業無線電)案件對公民處以罰款5萬元以上(含本數)、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罰款超過10萬元(不含本數,下同);海洋類(海域海島、海洋礦產資源、海洋生態環境、海砂開采)案件對公民處以罰款超過10萬元、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罰款超過50萬元。 3.擬作出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的行政處罰決定; 4.擬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5.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風險聚集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5.情節疑難、復雜、特殊,存在較大分歧的; 6.其他支隊負責人認為屬于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