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夯實漁船漁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江門市海洋綜合執(zhí)法支隊(下稱“江門支隊”)堅持“防”字在先、“嚴”字當頭、“實”字為本,強化源頭防控,實施系統治理,穩(wěn)步推進2025“隱患排查治理年”行動。
一是加強領導,壓實責任。江門支隊高度重視漁船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黨組會專題部署,印發(fā)方案將行動內容細化為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關鍵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推進重大事故隱患動態(tài)清零、源頭筑牢本質安全等四方面共計20項工作任務。成立支隊領導帶隊的四個工作組開展分片督導,切實做到“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問題未解決不放過、隱患未消除不放過”。

二是突出重點,強化排查。將載員十人以上、限制船齡老舊等五類漁船列入《江門市2025年重點監(jiān)管漁船名單》,將休閑、釣具、等五類漁船列入《江門支隊重點點驗漁船清單》,結合執(zhí)法巡查、安全檢查、漁船檢驗等實施重點監(jiān)管。印發(fā)《2025年江門市漁船漁港安全監(jiān)管和消防工作要點》,落實“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要求,嚴格落實“兩個必報、三個必查”要求,加強漁港及港內漁船安全隱患特別是火災隱患的排查治理。上半年共檢查漁船3083艘次,排查整改安全隱患637處,立案查處82宗,罰款142.735萬元。

三是宣傳培訓,營造氛圍。開展《漁業(yè)船舶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漁船出海前安全自查指導項目(試行)》宣傳教育,為漁港定制《安全生產“五必須、五嚴禁”》宣傳欄,舉辦全市性安全培訓和演練8場、縣級安全培訓和演練28場,參訓人員4740人次;印發(fā)《安全生產警鐘長鳴》《漁船安全生產宣傳冊》等資料9000余份,提高廣大漁民群眾安全生產意識技能。
四是檢驗監(jiān)督,把關質量。制定《江門市2025年漁船檢驗監(jiān)督工作要點》,從提升履職能力、嚴格檢驗流程、加強檢驗和檢測服務機構監(jiān)督等方面部署全市漁船檢驗監(jiān)督工作。上半年共完成漁船初次檢驗發(fā)證19艘、營運檢驗1376艘,脫檢脫管漁船,整治檢驗超期和異常船舶116艘;加強對船舶檢驗、檢測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出3份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暫停采信通知書。
下一步,江門支隊將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堅決扛起防風險、保安全、護穩(wěn)定責任,抓實抓細2025“隱患排查治理年”行動,切實保障全市漁業(yè)安全生產形勢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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