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海洋綜合執法改革,聚焦執法主業,推進隊伍職能轉變,提升漁船檢驗監督水平,建立與國家船舶檢驗制度相銜接的漁船檢驗監管機制,根據《廣東省漁業船舶檢驗社會化改革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我支隊自2021年起,扎實有序推進漁船檢驗社會化改革工作。

2月17日,江門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在臺山市永嘉船廠組織船廠、船東、檢驗服務機構等四方代表召開漁船檢驗社會化改革座談會,對接江門市首艘由第三方檢驗服務機構實施初次檢驗的相關事項。
目前,江門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正穩步推進第三方檢驗技術服務試點工作,積極爭取項目資金。下一步,我支隊將認真組織實施好漁船檢驗社會化改革,切實解決我市漁船檢驗面臨的驗船師力量與檢驗任務不對稱矛盾,提升漁船檢驗監督的管理與服務水平,更好更快的聚焦海洋執法與安全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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