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不斷深化“服務+執法”理念,聚集“盯重點”與“嚴執法”、“查一次”與“優服務”、“常態化”與“聯合巡”,多措并舉探索服務型執法,助力江門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聚焦“盯重點”與“嚴執法”,規范養殖用海秩序

聯合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對全市養殖用海狀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重點核查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通報的非法養殖用海情況。聯合公安部門、屬地鎮、村開展清拆行動,今年來共開展巡查580次,出動執法船艇394艘次,清拆違法養殖設施21600畝。
二、聚焦“查一次”與“優服務”,指導企業合法用海

對涉海企業日常檢查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和“綜合查一次”方式進行。對涉海企業在用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釋法解疑;積極參與項目用海審批、海域使用、環評論證等評審環節,幫助用海主體提前規避違法風險,提前預警和阻止違規用海情況的發生,通過“處罰+溝通”雙說理方式,讓被動查處轉為主動服務執法更具溫度。今年來召開用海企業座談會13次,開展企業用海普法宣傳169次,發出依法用海告知書90份。
三、聚焦“聯合巡”與“常態化”,提升行政執法質效
加強同江門海事局、江門海警局等涉海部門協作,定期與不定期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無居民海島巡查、打擊非法洗砂洗泥等聯合監管執法行動。同時將“執法即普法”常態化,執法過程中堅持同步釋法說理,明確違法后果與整改路徑,將普法融入檢查、辦案、整改、復查各個環節,知法犯法、暴力抗法的現象明顯減少,行政執法的效果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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