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階段性調整我省失業保險
浮動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
江人社發〔2019〕208號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階段性調整我省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階段性調整我省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8號)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2019年9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江人社發[2019]208號_轉發關于階段性調整我省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粵人社規[2019]28號_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階段性調整我省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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