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調整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
政策規范失業人員申領職業培訓和技能
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江人社發〔2019〕217號
市社保局,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保局: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調整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規范失業人員申領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6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失業保險基金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利于弘揚工匠精神,引導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轉換能力,為我市打造成為珠江西岸新增長極和沿海經濟帶上的江海門戶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各市(區)要高度重視,提高站位,將發放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作為失業保險預防失業、穩定就業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明確人員配置,加強業務培訓,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各市(區)經辦工作人員名單請于10月25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養老與失業保險科備案,以便信息部門分配經辦系統賬號。
二、加強監督管理
各市(區)要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對申領信息審核、政策執行情況及補貼資金的發放情況進行定期核查,并于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上報半年或全年工作情況報告。要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公布投訴舉報渠道,對虛報冒領、補貼審核不嚴、違規發放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上報并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
各市(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過編印通俗易懂的宣傳資料,開展政策解讀、集中宣傳、懸掛張貼宣傳資料、微博微信報道等,廣泛宣傳申領條件、申請辦法、申請流程、注意事項等,使參保職工了解政策內容,熟悉辦理程序,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政策。
各市(區)在政策執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報告。
附件: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
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7〕13號)
2.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辦〔2018〕
204號)
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調整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
策規范失業人員申領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
〔2019〕16號)
4.江門市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辦理指引
5.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辦理流程
6.各市(區)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經辦窗口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2019年10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江人社發[2019]217號_轉發關于調整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規范失業人員申領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有關.pdf
附件1:粵人社規[2017]13號_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pdf
附件2:粵人社辦[2018]204號_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粵人社規[2019]16號_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調整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規范失業人員申領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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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