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江門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定額
結算標準的通知
江人社發〔2018〕560號
市社保局,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社會事務)局:
根據《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江門市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管理辦法》(江人社發〔2018〕43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生育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和生育醫療費用發生情況,原《關于調整江門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的通知》(江人社發〔2016〕270號)規定的江門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暫緩進行調整,延期執行3年(詳見附件),以后再根據生育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結合生育醫療費用增長情況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變動等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附件:江門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表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江門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表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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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級別 結算標準 |
一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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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其中 |
合計 |
其中 |
合計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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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產前檢查 |
住院 |
產前檢查 |
住院 |
產前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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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陰式分娩 |
4040 |
2800 |
1240 |
4600 |
3300 |
1300 |
5100 |
3800 |
1300 |
|
|
2.剖宮產 |
5640 |
4400 |
1240 |
6200 |
4900 |
1300 |
6800 |
5500 |
1300 |
|
|
3.妊娠4個月(含)以上引產或自然流產 |
1500 |
不含產前檢查費用 |
1800 |
不含產前檢查費用 |
2000 |
不含產前檢查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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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妊娠4個月以下人流(門診藥流) |
門診 |
400 |
含術前檢查費用 |
450 |
含術前檢查費用 |
550 |
含術前檢查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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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800 |
9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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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放(取)環 |
120 |
1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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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輸卵管結扎 |
800 |
12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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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輸卵管復通 |
2000 |
30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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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輸精管結扎 |
600 |
8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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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輸精管復通 |
1000 |
2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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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后,按《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江門市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管理辦法》(江人社發〔2018〕436號)有關規定,根據生育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結合生育醫療費用增長情況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變動等情況進行調整。
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級別統一按其所屬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定的級別確定。
三、表中陰式分娩、剖宮產的定額結算標準已包含自妊娠期至分娩前的產前檢查、分娩、分娩當次診治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費用。
四、表中“3.妊娠4個月(含)以上引產或自然流產”不含產前檢查費用,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按不同級別的醫院的產前檢查定額結算標準結算,當定點醫療機構的記賬產前檢查醫療費用未達到定額結算標準70%的,按實際記賬產前檢查醫療費用結算;當定點醫療機構的記賬產前檢查醫療費用達到定額結算標準70%(含70%)以上的,按產前檢查定額結算標準結算。
五、表中的結算標準指參保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不包括新生兒的醫療費用。
六、“月數”的計算方法:按產科學的概念,7天為一孕周,4周為一孕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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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