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
政策解讀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
一、實行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政策依據
答: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7﹞13號)
2.《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辦﹝2018﹞204號)
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
4.《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府辦函﹝2018﹞233號)
5.《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調整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規范失業人員申領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6號)
二、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發放對象
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企業職工是指企業在職職工,即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36個月(含36個月,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調整為12個月)以上且在正常繳費狀態下、繳費單位為“企業”的勞動者。
三、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條件
答:申領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企業職工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其中,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年底,企業職工申領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參保時間由36個月調整為12個月。失業保險關系從市外轉入我市的企業職工,其在市外的參保時間可合并計算。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國家公布的職業(工種)目錄范圍內的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四、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時間
答:企業職工應當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申請。凡符合申領條件的、尚未申領過技能提升補貼的企業職工,均可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
五、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發放標準
答:1. 一般職業(工種)的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為2000元。
2.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7﹞13號)有關規定,《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4﹞128號)正在執行的補貼項目及標準,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將參照執行。其中,A類項目為目前已陸續停考但仍可申領補貼的職業資格證書項目;B類為正常開考可申領補貼的職業資格證書項目;不在此目錄內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補貼標準執行。
3.自各地級以上市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要求,制定公布企業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實施之日起,對獲得目錄中職業(工種)高級(三級)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人員,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可在規定標準基礎上提高30%。
六、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方式
答:1.網絡申請。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或下載“廣東人社”APP進行網絡申請。
2.現場申請。直接前往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公布的經辦窗口提交申請。
七、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資料
答:1.網絡申請的,企業職工企業職工申請時無需提供書面材料,但需注冊個人賬號并通過實名認證,按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資料。
2.現場申請的,需持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身份證、本人社會保障卡等資料的原件。
七、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成功后如何查詢審核進度
答:1.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進度查詢,登陸后進入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進度查詢頁面,輸入證書編號,點擊查詢,可出現審核狀態。
2.登陸廣東人社手機APP -->分類-->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技能補貼申請進度,登陸后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編號查詢審核狀態。
八、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審核公示時間
答:各市(區)社保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后,按規定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公示相關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后,確定為補貼對象。
九、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發放方式
答:公示結束,對公示無異議的名單,由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按初審、復審、業務二級審批的審核流程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至企業職工申請時填報的銀行賬戶。若因個人填寫原因造成審核不通過或支付不成功,本次申請信息將無效,需重新申請。
十、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注意事項
答:1.為便于補貼資金發放,我市申請人補貼資金發放的銀行賬戶統一采用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2.申請人在申領補貼前,應持本省核發證書的登錄省職業資格證書信息庫(http://www.gdosta.org.cn)、持行業或外省核發證書的登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信息庫(http://zscx.osta.org.cn),確認證書信息已經入庫。如證書信息未入庫,補貼信息系統無法校驗證書真實性,將無法通過補貼審核。
3.根據同一證書只能申領一次補貼的政策規定,如申請人所持證書已申領了勞動力技能晉升培訓補貼的,不得再申領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
4.申請人在申領前應確保在現參保地參保時間不少于36個月。其中,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年底,企業職工申領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參保時間由36個月調整為12個月。如在現參保地參保時間不符合條件的,但有在其他統籌地區參保的,請及時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至現參保地的手續,以確保申領補貼申請審核通過。
十一、錯發或非法騙取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的處理辦法
答:為保證基金安全,已錯發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追回;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88條之規定,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追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轉發關于調整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規范失業人員申領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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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