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2020﹞4號)、《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粵人社明電﹝2020﹞28號)等文件精神,積極幫助我市企業盡快復工復產,穩定就業崗位,推進社會經濟發展。
二、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一)《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粵人社明電﹝2020﹞28號)。
(三)《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2020﹞4號)。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十二大點,主要包括緩繳社會保險費、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疫情防控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疫情防控期職業介紹補貼、接受治療或醫學觀察隔離職工工資待遇補貼、一次性延遲復工補助、招工補貼、受疫情影響返鄉務工人員一次性創業資助、企業職工適崗培訓補貼、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培訓補貼、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展期貼息、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延期還款貼息。
(一)緩繳社會保險費。對于受疫情影響,企業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或在疫情期間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補辦,期間不加收滯納金,企業無需另行申請,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且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二)實施穩崗返還。一是繼續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按申請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穩崗返還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2020年度內向失業保險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請。二是對受疫情影響同時認定為受中美貿易摩擦影響的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按6個月的江門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即按該企業上年度平均參保人數,乘以江門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1395元)再乘以6個月予以返還。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2020年度內向失業保險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請。
(三)疫情防控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并在疫情防控期間新招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1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人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書面形式提出補貼申請,屬地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四)疫情防控期職業介紹補貼。疫情防控期間,為我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具體名單以各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的為準 )成功介紹員工的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每人4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申請人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書面形式提出補貼申請,屬地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五)接受治療或醫學觀察隔離職工工資待遇補貼。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為該職工支付工資待遇的企業,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50%補貼企業,具體金額根據其醫療期或醫學觀察期天數據實計算。申請人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書面形式提出補貼申請,屬地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六)一次性延遲復工補助。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復工,并為受疫情影響未能返回江門上崗的湖北籍務工人員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照“每人補貼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延遲復工補助。申請人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書面形式提出補貼申請,屬地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七)招工補貼。自2020年2月9日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新招用首次在江門就業(即此前沒有在江門進行就業登記,沒有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沒有登記注冊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員工,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企業,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招工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30萬元。申請人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書面形式提出補貼申請,屬地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八)受疫情影響返鄉務工人員一次性創業資助。受疫情影響暫時難以外出,有創業意愿并實現成功創業的返鄉務工人員,且符合一次性創業資助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1萬元。申請人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書面形式提出補貼申請,屬地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九)企業職工適崗培訓補貼。企業采取線上或線下方式,自行組織開展或委托機構(包括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培訓機構、實訓基地、行業協會、學會等),面向本企業職工的適崗培訓(含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轉業培訓),按計劃完成培訓任務,培訓效果達到計劃要求的,根據實際參加培訓人數按每人每課時(不少于45分鐘)3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每年補貼不超過1000元。企業開展培訓前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平臺啟用前暫以書面形式)報備,培訓完成后6個月內再將學員上課記錄報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補貼。
(十)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培訓補貼。參保企業吸納本省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企業應在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后6個月內,通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平臺啟用前暫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屬地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十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展期貼息。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且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的借款人,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并經批準后,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借款人向貸款銀行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銀行批準的,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繼續給予借款人貼息。
(十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延期還款貼息。因疫情影響經營受損,在疫情發生期間未能及時還貸的借款人,向貸款銀行申請延期還款,并在疫情結束后30天內恢復正常還款的,可繼續享受貼息。借款人向貸款銀行提出延期還款申請并經批準,且借款人在疫情結束后30天內恢復正常還款的,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繼續給予借款人貼息。
四、實施期限
《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具體措施有明確實施時間或上級文件有明確規定時間的,按具體措施或上級文件的時間執行)。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