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0年9月市政府印發的《江門市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江府〔2020〕32號)提出發展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發展舉措以及給予完備適當的扶持政策,要求按照“一園多區、離岸服務”總體布局,逐步構建市場化、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培育和打造有特色、有規模、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引導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向江門集聚,形成低中高端服務產品相結合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鏈。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說明
《管理辦法》正文共五章十七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制定目的。出臺《管理辦法》,規范我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協同發展,形成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力資源功能作用,為我市建立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我市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供給保障。
(二)園區定義。江門市內以人力資源產業為主業態,集聚了一定數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具有一定的規模,具備自主創意創新能力,實現人力資源產業資源、人力資源產業要素的有效集聚和產業鏈的延伸,發揮集聚、輻射和聯動、帶動作用,并具有專門的服務運營管理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相應的基礎設施保障和配套公共服務的特定區域。
(三)認定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統籌規劃、科學合理原則。
3.政府引導、產業集聚原則。
4.人力資源豐富、產業集聚度高、交通方便、生活便利區域優先原則。
(四)申報條件。
1.規劃論證充分。對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產業定位、功能布局、服務體系、運營模式、發展規劃等進行充分論證。
2.服務經濟發展。園區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結構和產業布局的匹配度高,較好滿足服務當地企業需求。
3.規模優勢明顯。園區建筑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園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其中臺山、開平、恩平市不低于1億元)。
4.產業集聚度高。入駐園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低于15家(其中臺山、開平、恩平市不低于10家),入駐企業辦公面積占園區總面積60%以上。入駐機構類型豐富,層次多樣,形成較為完整的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鏈。
5.運營管理科學。建有科學規范的管理機制和運營機制,擁有專職管理服務團隊,能有效開展園區的建設、管理、運營、服務等各項工作。
6.政策體系完備。產業園所在市(區)政府有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產業園建設的政策措施。
7.社會效益顯著。園區廣泛組織開展各類人力資源服務公益活動,社會效益顯著。
(五)認定程序。
1.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江門市人社局)在收到園區申報材料后,組織專家,采取園區負責人集中答辯、園區實地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評審,擬定市級園區認定名單。
2.對擬定的市級園區認定名單,經江門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限內有異議的,江門市人社局應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公示期限內無異議的,由江門市人社局授予“江門XX(市、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牌子,并向社會公布。
(六)扶持政策。對獲評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建園資助;從認定為市級產業園的次年起,每年對評估為合格以上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給予20萬元的運營補貼,補貼期限累計最長為3年。
(七)認定管理。江門市人社局建立市級園區年度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予以通報表揚,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或省級人力資源產業園區。對評估為不合格等次的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完善或經營不善、連續虧損、未開展實質性工作以及造成其他不良影響的產業園,取消當年產業園運營補貼發放。
(八)實施時效。本《管理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聯系電話:0750-3935271
《關于印發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江人社發〔2021〕219號)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