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鏈接: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江門市地方稅務局 江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江門市總工會 關于印發《江門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人社發〔2016〕65號)
【圖解】:《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江門市地方稅務局 江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江門市總工會關于印發<江門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音頻解讀】
一、文件背景
通過實施《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江門市地方稅務局江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江門市總工會關于印發<江門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人社發〔2016〕65號),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地稅、安全監管、社保等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聯動管理機制,努力促進建筑行業從業人員應保盡保。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多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聯動管理機制。
(二)確定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范圍對象、方式、繳費比例和繳費辦法,建立建設項目實名管理制度,落實工傷認定辦理和待遇保障的相關內容。
(三)明確了推進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要求,包括: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協調和解決問題。2、開展專項調查摸底。3、建立參保管理工作機制。4、加強政策宣傳,通過多種形式營造良好氛圍,提高職工意識。5、建立月調度制度,每月報送參保情況。
三、有效期限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江門市地方稅務局江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江門市總工會關于印發<江門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人社發〔2016〕65號)的有效期明確至2028年2月22日。
(咨詢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0-39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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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