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各有關部門: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發布產后康復等4個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標準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332號)轉發給你們。有意向使用本文公布的產后康復、母乳喂養指導、患者護理、孕產婦和新生兒患者護理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標準的機構,可聯系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開展相應培訓。為更好地落實通知精神,現就產后康復、母乳喂養指導、患者護理、孕產婦和新生兒患者護理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標準師資配置、硬件配套、考核方式、推薦教材、試題制定指引及樣例等提供參考意見,請參照執行。
附件:
附件1.關于發布產后康復等4個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標準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332號).pdf
附件2.師資配置、硬件配套、考核方式、推薦教材參考.docx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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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