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2008
江人社發〔2022〕39號
市直各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決定《關于印發〈江門市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與實名制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735號,詳見附件)自2022年3月25日起廢止。
附件: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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