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現將《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溫天氣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3〕232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高溫天氣勞動權益維護工作。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認識加強高溫天氣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指導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權益保障措施,切實維護高溫天氣下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嚴格落實高溫天氣工作時間規定。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用人單位通過調整工作時間、加大班次輪換、減輕勞動強度等方式,最大程度減少露天崗位工作勞動者高溫時段的戶外工作時間。
三、嚴格落實高溫津貼待遇發放辦法。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根據《轉發關于調整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江人社發〔2021〕121號)規定,從2021年6月1日起,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督促露天崗位工作和有高溫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依照規定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四、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新業態企業強化高溫天氣下的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等權益保障,根據《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粵人社規〔2022〕14號)規定,視情況采取延長配送時限等措施,參照廣東省有關規定向符合條件的新業者(即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靈活就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保障網約配送、出行、運輸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五、加大重點行業監督檢查力度。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應急管理、衛生健康、工會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以室外露天作業的建筑、物流、交通等為重點行業,以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環衛工人等為重點群體,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落實高溫津貼支付責任。加強因高溫天氣作業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調處。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大力宣傳五邑人社微信小程序“邑碼維權”功能。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切實維護高溫作業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權益。相關工作落實情況請于8月15日前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執法監督科。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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