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4008
江人社發〔2024〕15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各縣(市、區)稅務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江門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要求,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對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決定從即日起廢止《關于調整我市社會保險部分險種繳費工資上下限和繳費比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4〕701號)。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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