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暫行)》要求,2020年10月,省食安委組織對江門市開展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省直部門打分、指標復核、實地檢查、暗訪檢查、社會公示、綜合評價評議等程序,江門市以94.03分的高分通過評價驗收。2021年3月,江門市被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命名為“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年2月啟動創建工作以來,江門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個最嚴”為遵循,以讓人民吃得放心為目標,以市縣鎮村“四級聯創”為手段,同步開展“雙安雙創”,大力實施具有江門特色的“十大工程”,努力構建“政府屬地負責、部門履職盡責、企業守法經營、全民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有兩責”要求,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強化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經過創建,全市食品安全狀況穩中向好,食品安全治理體系逐步完善,食品產業持續高質量發展,群眾對食品安全的總體滿意度穩步提升,圓滿完成創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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