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消費類糾紛訴源治理,預防減少消費類糾紛發生,3月15日,江門市、蓬江區兩級消委會與蓬江法院三方共同簽署了《關于共同建立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合作協議》。
根據協議約定,通過建立特邀調解工作機制,蓬江法院可以將受理的消費糾紛委派給區消委會進行調解,以此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優勢,將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區消委會受理并經調解后,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蓬江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解決調解協議履行最后關鍵“一公里”,以此消除當事人的調解顧慮,促使案件通過非訴途徑解決。
三方表示,日后將加強溝通聯動,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最大限度實現消費糾紛的高效化解,及時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助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上述圖為簽約儀式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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