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江門市政府質量獎評審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2004011)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述
為確保江門市政府質量獎(以下簡稱“質量獎”)評審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使質量獎成為我市具有影響力和社會公信力的獎項,根據《江門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和工作需要,擬委托1家社會組織承辦質量獎的評審服務工作。
(二)服務內容
1.在評審前召開政策宣貫暨評審標準培訓會1場;組織現場或線上答疑會1場(以上視疫情防控情況需分片區舉辦的,則分片區舉辦多場)。
2.協助審查企業或組織申報材料,確定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3.聘請評審專家并組織對申報企業或組織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形成文件評審報告。
4.制定現場考評計劃,組織評審專家對進入現場考評的15家企業或組織進行評審,形成現場考評報告。
5.根據材料評審和現場考評情況對申報企業或組織進行綜合評價。
6.負責整個評審活動和相關會務的組織,負責聘請專家以及評審過程中所需場地,交通,評審專家及工作人員食宿等費用的支出及管理。
(三)總體要求
1.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質量獎評審服務項目具體實施方案和詳細說明。
2.評審程序應嚴格按照《江門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和《江門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程序》等工作制度文件執行。
3.材料評審采取集中評審方式,每個評審組由3-5名評審專家組成,每組評審不多于5家企業(組織)的申報材料,評審時間為3天。
4.現場考評組由5名評審專家和1名監督員組成,每組現場評審一家企業的時間不少于2天。
5.聘請的材料評審和現場考評的專家的工作質量應不低于省、市政府質量獎評審要求。
(四)供應商要求
供應商應具備相適應的資格能力和相關領域業務經驗。
(五)完成期限
2020年6月10日前舉辦宣貫會和答疑會;35天內完成材料評審、現場考評并形成反饋報告。
二、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供應商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不得為“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門”(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三)供應商必須是從事質量科研或者專業技術服務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且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為我市企業或組織申報2020年度市政府質量獎有關咨詢服務活動(中標后須簽訂不參與咨詢服務活動的承諾書)。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服務。
三、投標要求
(一)報價要求
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含稅)為人民幣肆拾玖萬陸仟元整(¥496,000),供應商報價時需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明細表,報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二)資料提交要求
投標單位須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標有關資料(投標文件格式詳見附件1)。請有意向的單位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5時30分前向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咨詢詳細情況并提交報價資料,報價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23日下午5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門市東華二路七號8樓辦公室(3))。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裝訂、密封要求
(一)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供應商須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編制提供投標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正、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須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本公告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必須依給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
2.本次招標項目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將不被接受。
3.投標供應商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價格固定不變,其報價均包括場地租用費、資料費、食宿費、交通費、專家勞務費、組織管理費、證書制作費、一切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等)、保險費等相關的全部費用。
4.供應商如對本招標項目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必須滿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購需求。
(二)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的,后果由報價供應商自負。
(三)投標文件的密封
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均須密封在密封袋內,密封袋上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投標人名稱,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五、評標辦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投標報價、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分別按照30%、30%、40%的權重計算,詳見附件2)確認采購項目的中標人,請投標人根據項目要求提供投標資料并報價,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的最高限價,否則無效。
六、款項支付
分兩期支付:簽訂合同后15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70%,項目完成后30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30%。具體的支付方式、支付金額以簽訂的合同為準。
七、其他事項
(一)本采購公告中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二)投標供應商未達到開標規定的或經評審沒有合格供應商的,招標人按相關規定另行處置和發布公告。
(三)采購方向報價供應商提供的有關供貨的資料和數據,是采購方現有的能供報價供應商利用的資料,采購方對報價供應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投標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貨現場實地踏勘的,成交后簽訂合同時和履約過程中,投標供應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價或索賠的要求。
(四)成交供應商不得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轉包給其他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否則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聯系方式
如供應商有疑問,請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5時30分前將疑問內容以電話方式聯絡本單位,聯系電話:3168037。
如對采購過程中有問題需要反映或者投訴,可聯系我局紀檢監察部門,聯系電話:3168908。
附件:
1.投標文件格式
2.綜合評分表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