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公眾號“江門市場監管”代運營項目(項目編號:202005005)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況
為有效應對“互聯網+”時代,積極利用微信公眾號這一新媒體平臺為廣大企業和群眾提供便民便企服務,宣傳江門市場監管最新政策法規與工作動態,同時進一步增加“江門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的社會影響力、傳播力。
(二)項目內容
1、信息編輯。安排專人采用新媒體語言編輯并及時發布市場監管相關信息,原則上當天內容當天完成編輯并發布,加急類信息應在2小時內編輯推送。
中標方應配備專門新聞記者1名,負責市場監管重大活動、重要節點(包含但不限于“3.15”消費者權益日、食品安全周、質量月等)的采編報道,包括外出采訪、拍照,配合主辦科室開展活動回顧、資料收集及全程跟蹤報道、微信推送的排版。
工作日推送:每周推送3期,每期原創文章上限3篇,轉發信息篇數不限。
法定節假日推送:法定節假日是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中標方根據市場監管局提供的素材,安排專人整理、撰寫、編輯節假日執法檢查微信,每個節日推送1篇(包含封面海報設計或文內插圖設計),共7篇。
2、制作政策實施解讀、普法長圖12篇。通過長圖的方式生動形象的解讀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規,拓展解讀內涵,提升解讀效率。活動方案由采購方與中標方共同商定。
3.宣傳支持。合作期間,中標方對市場監管部門有新聞價值的重大活動、重要信息應積極給予推廣支持,配合本項目向主流網絡新聞媒體推廣,擴大信息影響力。
(三)服務期限
項目服務期限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
(三)不得為“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門”(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服務。
三、投標要求
(一)報價要求
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 (含稅)人民幣壹拾肆萬元整(¥140,000元),供應商報價時需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明細表,報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二)資料提交要求
投標單位須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標有關資料(詳見附件1)。請有意向的單位于2020年5月14日前向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咨詢詳細情況并提交報價資料,報價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14日下午5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江門市東華二路七號8樓辦公室(3)。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裝訂、密封要求
(一)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供應商須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編制提供投標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正、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須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本公告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必須依給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
2.本次招標項目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將不被接受。
3.投標供應商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價格固定不變,其報價均包括標的貨物、其他附件、安裝、一切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等)、運費、保險費、倉儲費、資料、質保期等相關的全部費用。
4.供應商如對本招標項目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必須滿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購需求。
(二)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的,后果由報價供應商自負。
(三)投標文件的密封
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均須密封在密封袋內,密封袋上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投標人名稱,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五、評標辦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附件2)確認采購項目的中標人,請投標人根據項目要求提供投標資料并報價,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及部分分項目的最高限價,否則無效。
六、款項支付
中標后,我局與供應商簽訂正式合同,并于本年度內支付費用。
七、其他事項
1.本招標公告中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投標供應商未達到開標規定的或經評審沒有合格供應商的,招標人按相關規定另行處置和發布公告。
3.招標人向報價供應商提供的有關供貨的資料和數據,是招標人現有的能供報價供應商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報價供應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投標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貨現場實地踏勘的,成交后簽訂合同時和履約過程中,投標供應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價或索賠的要求。
4.成交供應商不得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轉包給其他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否則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
八、聯系方式
如供應商有疑問,請于2020年5月14日前將疑問內容以電話方式聯絡本單位,聯系電話:3168037。
如對招標過程中有問題需要反映或者投訴,可聯系我局紀檢監察部門,聯系電話:3168908。
附件:
1.投標文件版式
2.綜合評審表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