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一榮貿易有限公司等53家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
由本局立案調查你單位涉嫌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一案,本局已經調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告知如下:
經查,你單位經本局核發營業執照。本局通過稅務部門比對數據、現場檢查取證等方式,依職權對你單位進行核查,查明你單位自成立至本局立案調查終止之日止,已經停業未經營連續六個月以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以上事實有現場筆錄、現場照片、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數據比對復函等證據證明。
綜上,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但公司依法辦理歇業的除外?!彼傅倪`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本局擬對你單位行政處罰如下:
吊銷你單位的營業執照。
因當事人法定住所(經營場所)查無下落,擬被吊銷企業的行政處罰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對上述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果有陳述、申辯意見或要求聽證的,你單位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陳可為、崔銘海 聯系電話:0750-31653197
附件:擬吊銷營業執照企業名單(53家)。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