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1011
江市監規字〔2021〕1號
各市(區)市場監管局:
現將《江門市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資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江門市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
企業資助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大中型企業采用先進測量管理體系、提高企業計量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江門行政區域內登記或依法設立并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可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資金資助。
本辦法所稱的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是指由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證明企業符合國家標準GB/T19022《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的認證活動。
本辦法所稱的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
第三條資助標準:對新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資助。對通過認證機構復審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萬元資助。
前款所稱的新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是指企業首次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前款所稱的通過復審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是指企業已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在五年有效期滿后重新獲得認證。
第四條 申請程序:
(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局)每年在局門戶網站發布申請公告,具體申請時間以公告為準。
(二)企業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江門市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資助申請表》(見附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營業執照由屬地市場監管局通過內部系統進行核實,企業提交申請時需提供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原件給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核實確認。
第五條 審核程序:
(一)各市(區)市場監管局對屬地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蓋章確認提交到市市場監管局。
(二)市市場監管局對企業申報的材料進行核實。
(三)市市場監管局對通過材料審核的企業在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按規定處理。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市市場監管局將結果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根據最終核實結果按程序下達資助資金。
第六條 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資助資金納入江門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第七條 對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的企業,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追回資助資金。
第八條 各市(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資金申請審核程序,確保資助公開、公平、公正,不得截留或改變資助資金用途。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21年5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 年10月22日。原《關于印發〈江門市質監局關于江門市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資助辦法〉的通知》(江質監通〔2017〕366號)同時廢止。
附件:江門市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資助申請表
附件
江門市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資助申請表
咨詢方式:聯系人:陳達浩,聯系電話:3168272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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