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江門市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實施方案(2023-2025年)》文字解讀
圖片解讀:《江門市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實施方案(2023-2025年)》圖片解讀
JMBG2023017
江農農〔2023〕135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政策精神,加強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提高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有效防控,進一步提升我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出來”“管出來”和“四個最嚴”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穩步實施”原則,壓實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推動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主動投保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促進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有效防控,全面提升我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工作目標
通過引入保險機制,在轄區內開展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指以保險公司市場化經營為依托,政府通過保費補貼等政策扶持,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責任提供賠償的保險,以下簡稱“農安保”),完善與責任保險相結合的食用農產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滿足我市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保障功能,健全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防范化解體系。
三、保險經辦機構和參保對象范圍
(一)保險經辦機構。在江門市成立或在江門市內設有分支機構,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或其派出機構核準獲得專業“農安保”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有涉農保險工作經驗。
(二)參保對象。在江門市登記注冊,并在江門市設立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基地,且使用具有“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主體。優先考慮為市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市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市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和“三品一標一品牌”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
四、補貼標準
保險經辦機構可憑“農安保”保單申請補貼,江門市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以每份保險單保費的50%予以補貼,但每份保險單補貼金額不超過(含)6000元。同一年度內,保險經辦機構憑同一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的保單只能申請一次財政補貼。
財政補貼資金在市級財政資金中安排。
五、補貼資金管理、撥付
(一)提交資料。保險經辦機構憑“農安保”保單,填妥《江門市202×年度“農安保”承保申報表》(附件1)及《關于“農安保”財政保費補貼撥付的申請》(附件2),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第四季度于12月10日前)連同審核資料(清單詳見附件3)一式三份提交江門市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資料審核。江門市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資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并于10個工作日內補齊,未能補齊的審核不通過。補貼額度即將滿,而保險經辦機構同時提交多份“農安保”保單,按“農安保”簽訂時間先后進行補貼,簽訂時間早的獲得補貼。
(三)結果公示。審核通過的名單,由江門市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示7個工作日。如公示有異議,由江門市政策性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調查核實并作出處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加強相關政策研究,增強“農安保”的可操作性。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安保”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宣傳發動、指導服務,做好財政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結算、監督以及組織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的安全監管,促進提高防范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水平;發生事故后,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通過監測、執法等手段,為保險的責任認定工作提供支持。金融工作部門積極探討研究推動我市“農安保”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或規范性文件。保險監管部門負責業務資質準入與消費者保護工作,確保“農安保”符合保險監管規定,督促保險經辦機構落實保險責任做好理賠服務,同時指導保險行業協會制定自律規則,協調組織保險經辦機構制定我市“農安保”產品指導方案。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規范的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保險理賠程序、認定標準,為投保主體提供優質服務。
(二)加強督查督導。要加強對“農安保”工作的督查督導,繼續強化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主體責任不能丟”,相關部門“監管責任不能放”的工作理念,扎實推進,真正使“農安保”成為提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助推器”、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穩定閥”。要及時協調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安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總結提升。要及時匯總分析有關數據、案例,逐步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要認真總結提煉好經驗、好做法,并適時推廣,發揮率先參保企業的示范作用,擴大“農安保”影響力。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通過動員會、專題論壇、倡議書、行業宣言等形式,組織引導投保企業打造信譽品牌、培育誠信文化。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加強對“農安保”工作的宣傳,及時公布企業參保情況,增強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參保意識,提升群眾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和索賠意識,使“農安保”深入人心,為“農安保”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七、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2023年8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江門市202×年度×季度“農安保”承保明細表
2.關于“農安保”財政保費補貼撥付的申請
3.審核資料清單
(咨詢電話:江門市農業農村局0750-3887657)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