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關于印發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圖片解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圖解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市監規字〔2021〕4號)、《廣東省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2〕6號)精神,同時延續以往行之有效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扶持政策,繼續支持、鼓勵和引導個體工商戶實現轉型升級,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我市民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轉型升級,現制定《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共有十一條,主要明確了如下內容:
1.明確了扶持資金的適用對象。對2019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在我市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在轉型升級為企業后符合扶持條件的,可申請扶持資金1萬元。
2.明確了申報方式、申報時間、申報材料,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批流程、時間節點等內容。
3.明確了違反規定使用扶持資金的責任追究。
三、 “個轉企”扶持資金的申請條件
(一)原個體工商戶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含當日)在我市成立;
(二)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型升級為企業,并按規定報送企業年報;
(三)自轉型升級為企業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企業能連續按期申報納稅;
(四)個體工商戶在轉型升級為企業后,至少半年申報期有稅入庫;
(五)轉型企業必須先注銷原個體工商戶后再申請扶持資金;
(六)原個體工商戶和轉型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四、 “個轉企”扶持資金的申報程序
(一)每年7月30日前,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確定符合扶持資金申請條件的企業名單并通知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
(二)企業應在接到通知后在本年度8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登錄江門市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平臺網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填報《江門市“個轉企”扶持資金申請表》。
(三)企業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四)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匯總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報的企業名單并進行復核,復核后將名單及扶持資金項目計劃報江門市財政局。
(五)由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及流程及時向企業發放扶持資金。
五、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止。
咨詢電話:0750-3871047、0750-387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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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