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江府行復〔2025〕73號
申請人:莊某。
被申請人:江門市自然資源局。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建業街33號。
申請人莊某不服被申請人江門市自然資源局于2025年1月1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于2025年3月18日向本府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23修訂)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府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2025年3月18日
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江府行復〔2025〕73號
申請人:莊某。
被申請人:江門市自然資源局。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建業街33號。
申請人莊某不服被申請人江門市自然資源局于2025年1月1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于2025年3月18日向本府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23修訂)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府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