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拓展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依照《江門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工作辦法》(江府辦函〔2020〕60號)有關規定,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設立江門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第二批),具體名單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上述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依據《江門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工作辦法》(江府辦函〔2020〕60號)有關規定參與并協助基層群眾、企業和其他組織參與政府立法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可以通過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開展相關政府立法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門應當支持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開展相關工作。
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江門市司法局代章)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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