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門市司法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緊緊圍繞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改革任務,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認真落實市委十四屆七次全會精神,聚焦“一個統籌、五大職能”,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連續六年法治廣東建設考評排名前列,持續擦亮“法治僑都”的金字招牌,以高水平法治護航僑都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工作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確保法治江門建設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一是旗幟鮮明講政治,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召開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學習19次、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會7次,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二是扎實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從嚴管理確保風清氣正。印發《江門市司法局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實施方案》,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通過廉政專題學習、主題黨日活動、主題團日活動等進一步筑牢政治忠誠,錘煉過硬作風。
(二)穩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深化打造“江門樣本”
一是順利完成“全國標準”試點中期評估。在2022年評估的基礎上,科學開展職權事項的動態評估工作,通過聘請社會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已下放和擬下放的職權事項進行全面評估,向全市73個鎮街的1085名工作人員廣泛開展問卷調查,客觀全面摸清鎮街職權事項使用現狀和需求。配合省司法廳組織召開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編制調研座談會,推動職權事項下放更合理。二是搭建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和服務標準化體系。組織職權下放相關的市直部門牽頭制定聯合執法、案件移送、集體討論、執法隊伍建設等4項地方性標準和14項自編標準。三是全面提升基層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力量保障工作的通知》,規范執法人員編制專編專用,保障執法改革力量充足。截至目前,全市73個鎮街執法辦現有在編人員554人,在編率達85%。舉辦2024年基層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專題培訓班,開展第三屆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大比武”,長效推行行政執法“導師制”培訓。四是全面推動市縣鎮三級行政執法主體應用“粵執法”辦案,以信息化手段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到實處。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上線行政執法主體244家、累計辦案近22萬余宗。推動“粵執法”與“12345”熱線平臺互聯互通,實施以來,12345向“粵執法”推送案源信息超4.5萬余條,1.2萬余條案源信息轉化為行政執法案件辦理線索。
(三)持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不斷提升監督指導效能
一是大力推進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制定《江門市2024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完善市縣鎮三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順利完成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中期評估工作。二是加大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力度。全面開展涉企亂罰款問題和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問題專項整治,通過對接12345熱線、信訪部門、復議機構和召開企業代表座談會等方式,累計排查出問題26項,并發出專項整治反饋書,督促相關部門整改到位。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執法案卷專項評查,涵蓋市縣鎮三級執法部門涉及罰款類別的行政處罰案件11619宗,鎮街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件5126宗,通過評查為一線執法“把脈問診”。三是全面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強合法性審查協調工作,對全市719項行政許可事項清單、918項涉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事項清單、284項“雙隨機、一公開”清單以及29項“綜合查一次”跨部門監管清單進行全面的合法性審核,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有效實施,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四)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切實強化立法供給效能
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嚴格執行立法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經市政府黨組研究,先后向市委報告2023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報告和2024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落實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將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政府立法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印發《江門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詢專家工作規定》《江門市規范委托第三方參與政府立法工作規定》,以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助推政府立法高質量發展。探索政府立法儲備項目制度,印發《江門市人民政府立法項目庫(2024年版)》,合理分配立法資源,以統籌安排立法任務。開展市政府立法咨詢專家選聘工作,制作政府立法宣傳網頁,積極運用新媒體技術,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線上渠道,完善政府立法征集意見、民意調查、立法宣傳等機制。二是推動重點領域立法。《江門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條例》《江門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出臺,完成《江門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條例》《江門市出租屋安全管理條例》《江門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為社會治理和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加強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強化與全國人大法工委江海基層立法聯系點的聯動對接機制,充分用好省、市兩級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完成對27部法律法規草案的意見征集,提出意見69條。打造政府立法宣傳陣地,落實“省市縣+基層聯系點”聯動工作體系,在全省率先搭建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1+7+N”聯動機制,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四是堅持立改廢釋并舉。開展《江門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定》立法后評估,探索建立常態化立法后評估工作機制,扎實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中明顯滯后不適合繼續適用的規定集中清理工作,堅持專項清理與全面清理相結合,及時廢止、修改不符合改革決策和上位法的規定,助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
(五)持續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持續推進行政機關復議應訴工作提質增效
一是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發布《2023年度江門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白皮書》,進一步強化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意識。與市發展改革局、市工商聯聯合印發《關于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全面強化涉企行政復議工作。二是轉變辦案模式,由閉門辦案變為開門聽案,從書面審查為主轉為聽取意見為主,2024年1-11月份組織聽證13次,通過現場或者電話方式聽取意見共74次。三是貫徹落實新復議法,及時向行政機關反饋群眾企業的需求,探索實質性化解的最優路徑。深化府院聯動,加強多元解紛、規范執法等工作機制,完善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銜接配合,做實訴源治理,把“調”向前后延伸。探索“雙調解”工作機制,在辦理因民事權益糾紛引起的行政復議案件時,同步開展對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的爭議調解,實現“一次性”糾紛化解。今年截至11月底,本年度全市共新收行政復議申請案件1557件,調解成功率38.54%,行政復議實質化解率92.1%。
(六)創新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護航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出臺地方標準,打造規范化建設樣本。出臺全省首部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地方標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范》,明確政府法律顧問選任選聘、職責范圍、服務要求、考核評價、免任解聘、備案等的具體要求,設定和實施規范政府法律顧問全鏈條管理的“江門標準”。二是持續優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觀察團,多層次拓寬觀察路徑。拓展觀察對象范圍,將觀察對象從行政機關延伸到企業法務部。豐富觀察內容,還新增行政執法與行政爭議化解、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情況。加強規范化建設,建立觀察團工作規則,量身定制調查問卷、觀察要點清單和觀察記錄表。三是編制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提前介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制定工作,加強事項制發跟蹤,切實履行制定程序指導、監督職責,有效避免重大行政決策“帶病出臺”。今年截至11月底,共辦理市領導批示件27件次,為市政府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等法律事務234件,出具書面法律意見185份,參加會議提出意見49件次。四是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優化市政府法律顧問隊伍結構,更換3名市政府法律顧問,擇優引進重點涉法領域法律人才。開展政府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四維”提升工程,舉辦重大涉法事項合法性審查專題培訓,全市三級黨政機關業務骨干及公職律師共計1900人參訓。
(七)深化基層矛盾糾紛排查,構建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
一是高位推進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領導干部積極響應“四下基層”的號召,共下沉基層綜治中心27人次,通過政策宣講、調查研究、接待群眾、現場辦公等方式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二是強化“1+6+N”體系建設,助力矛盾糾紛化解。持續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全力推動全市74個司法所深度融入鎮街綜治中心,通過加強與綜治中心的協作,積極發揮“小”所“大”作用,有效提升了矛盾糾紛的化解效率。今年1-11月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21739宗,調處矛盾糾紛11670件,涉及金額達6.54億元,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顯著。三是培育僑都特色調解品牌,“禾美五邑 和諧江門”調解體系初具規模。印發《江門市培育“和諧社會 禾美五邑”調解品牌體系工作方案》,積極探索具有新時代綠美江門特征和僑鄉特色的調解品牌。通過上線“禾美+”涉僑調解地圖等舉措,有效提升了調解服務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同時,“禾美”系列文章在多個媒體平臺發布,進一步擴大了調解品牌的影響力。四是繼續優化調解員隊伍建設,出臺《江門市調解員等級評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全面啟動調解員等級評定工作,2024年共評定二級調解員8名,三級調解員16名,四級調解員21名。與珠海市聯合舉辦多期大灣區調解行業培訓5期,有效提升了調解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素養。
(八)全面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落實“普法責任制”。印發《江門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2024年江門市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和《2024年江門市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學考重點清單》及學考活動方案;制定2024年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安排自學法律法規16部,專題學法講座8次。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的通知》,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紅十字會等5家單位“八五”普法履職情況開展評議。二是制定2024年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安排自學法律法規16部,專題學法講座8次,結合“3·8”“4·15”“5·1”“6·26”及民法典宣傳月、“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法治七進”活動,營造濃厚法治氛圍。在全市部署開展“法治City Walk”活動84場次,參與群眾4.1萬余人次充分發揮法治文化陣地在法治社會建設中基礎性支撐性作用,豐富江門法治文化活動,推動普法宣傳更加接地氣、貼民心、零距離,打造嶺南特色普法品牌。三是多措并舉大力推進實施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最大化發揮“法律明白人”熟悉轄區公共事務管理、了解社情民意的優勢,助力法治鄉村和“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建設。目前全市已培養村(社區)法律明白人6001名,實現每個村(社區)有4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標。四是完善“法治大講堂”網絡普法直播節目,邀請嘉賓律師開展50期普法講座,截至目前參與群眾超500多萬人次。
(九)優化公共法律服務軟硬件建設,多方位打造法律服務體系
一是繼續加強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今年截至11月份共辦理法律咨詢1430宗,法律援助267件,公證5392件,其中涉外公證3326件,先后接待了國家部委、省、市等調研組20余次。二是依托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推動成立三大平臺。成立華僑華人國際商事調解中心、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金融工作部、中國(深圳)證券仲裁中心江門咨詢聯絡處,進一步深入服務資本市場、銀行金融和華僑華人爭議解決,為華僑華人和企業走出去提供國際化一流仲裁服務。三是健全涉外法律服務體制機制,加強涉外法律服務示范機構(公證機構)培育工作,進一步完善海外遠程視頻公證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已聯合我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我國駐悉尼領事館等完成共22宗海外遠程視頻公證辦理,全市8家公證處,現有執業公證員56人,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公證員33名,可以提供全球公認的英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種官方語言翻譯服務。四是持續升級法律援助服務功能,立體打造“互聯網+法援服務”平臺,全面實行“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283件,安排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1920次,為來訪、來電群眾解答法律咨詢12538人次。
(十)黨建引領強化律師行業建設,提質增效助建法治江門建設
一是突出政治引領,把好思想建設“方向盤”。及時跟進學習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實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定期分析研究行業意識形態工作。組織發動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積極參加“百所興百村”“千所聯千會” “周六一小時”義務法律咨詢等活動,以黨建結對共建為抓手,主動服務“百千萬工程”、綠美江門生態建設。二是依法依規做好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助推律師行業規范化管理。嚴格按照行政審批的工作要求,規范審批流程,今年截至11月,截至今年11月,共辦理涉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行政審批事項共374件,其中專職律師執業許可80件、法律援助律師執業審核10件、審查頒發公職律師執業證書84件、大灣區律師執業審核2件、律師執業變更審核56件、律師所退伙入伙35件、律師事務所章程合伙協議變更16件、撤回或增加派駐分所律師審核17件、律師執業證書注銷審核45件、律師事務所注銷審核1件、律師執業證書補證換證10件、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3家。三是持續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工作,共引進4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在江門執業,引進2家省內開展涉外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在我市開設分所,支持本地3家律師事務所與港澳律師所簽訂建立長期業務合作和涉外法律咨詢關系。四是深化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提升基層治理效能。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共提供法律服務22340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詢16689次,出具法律意見書384份,開展法治宣傳4799場次,參與法律援助18宗,參與人民調解76起,其他法律服務374件。
二、2024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市司法局積極發揮市委依法治市辦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健全完善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陣地建設工作,積極穩妥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聯系點建設,進一步做好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培訓、研究闡釋、宣傳教育工作。做好系統自身法治建設,通過黨組會和局長辦公會,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法治工作任務的部署安排。
一是強化法治建設的統籌協調。印發《江門市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綱要(2023-2027)〉工作任務清單》《江門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扎實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落地落細。積極培育法治建設特色項目,統籌推動市水利局、市司法局申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第七屆“法治政府獎”項目。加強市縣法治建設規范化建設,研究推出市縣法治建設規范化先行試點項目9個,以點帶面統籌推動市縣法治建設各項工作穩步提升。
二是學習借鑒先進法治建設工作經驗。組織召開推廣借鑒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首批經驗成果專題座談會,研究探索可復制推廣的工作做法。主動加強與深圳市委依法治市辦的聯系,就學習借鑒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區經驗做法達成初步意向。
三是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工作,向省委依法治省辦抄報我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報告,組織市直黨政部門45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完成書面述法工作,組織全市各縣(市、區)黨委政府12位主要領導2023年度述法報告報送市委依法治市辦,組織全市鎮(街)148位黨政負責人、縣級黨政部門267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完成書面述法報告工作。扎實推進法治建設“述、評、督、考、責”聯動機制先行試點工作。
三、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工作運轉機制,法治統籌協調職能作用有待進一步深化完善。二是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涉及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制度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涉外公共法律服務產品供給能力,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精細化程度,智能化、集成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普法宣傳品牌創建力度和新媒體普法力度仍需有待進一步增強。
四、2025工作計劃
一是加快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陣地建設,扎實推動法治建設“述、評、督、考、責”聯動機制先行試點和市縣法治建設規范化先行點建設工作,努力完成好省賦予江門的兩項試點任務。找準小切口和突破點,做好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首批經驗成果推廣借鑒工作。深化與惠州法治建設結對提升,有序開展調研走訪、業務互聯、人才交流培養等工作。
二是加強群眾參與,推動政府立法更加貼近民生。持續推進市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建設。落實“1+7+N”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建設多級聯動的新格局。持續研發線上政府立法應用程序,在江門司法公眾號加設政府立法欄目,拓寬公眾參與立法渠道,加強政府立法宣傳。
三是持續建設法治政府,打造執法建設“江門品牌”。扎實推進“廣東江門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和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持續打造基層執法建設“江門品牌”,全力推動該試點項目的實施和驗收。健全部門執法監督機構對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工作和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統籌協調、日常監督和業務指導等制度,持續完善市縣鎮三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
四是深入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持續推動“僑都賦能”“港澳融合”工程落地生效。依托深國仲江門中心,進一步完善三大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涉外仲裁法律服務,為我市搶抓“大橋經濟”注入仲裁活力。大力發展涉外公證法律服務,貫徹實施《江門市涉外法律服務示范機構(公證機構)培育工作方案》,不斷壯大涉外公證人才隊伍。持續加強與企業的溝通交流,了解企業涉外業務的法律需求,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加強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僑聯等部門聯動,建立更多涉僑法律服務平臺。
五是深入推進新媒體技術普法。在全省創新探索開展AI數字人普法短視頻制作,用新技術新手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大力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品牌,進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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