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我局辦公樓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擬公開向有消防資質的公司進行采購服務。項目采購內容如下:
一、服務機構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工商管理部門批準的營業執照;
(3)具備有效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資質;
(4)具有完成本項目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及后續服務能力。
二、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范圍:辦公樓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消防燈具、服務大廳噴淋系統等。
四、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內容:
1、室內消火栓系統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氣體滅火系統
4、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5、消防燈具
6、服務大廳噴淋系統
五、以上為定期保養,日常消防系統如出現故障,在接到我局通知后2小時內需派人上門檢修。重大節假日前,根據我局要求需派員會同我局檢查人員聯合開展消防專項檢查。在定期保養、專項檢查及平時故障處理完畢后,須提供一份保養記錄報告或故障處理報告給我局。服務機構需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每年組織至少兩期以上的消防知識培訓和消防應急演練。
六、零配件更新
協助我局更換無法修復的消防設施零部件,需要更換的零部件由我局自行購買或經雙方協商確認后委托代購。
七、維修保養費
維修保養費以年為單位計算。簽訂合同并收到發票后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總額40%,2025年年底經評估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額10%(結清2025年度費用);2026年第一次維保且收到發票后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總額40%,2026年底經評估驗收合格后付款10%(結清合同款所有費用)。
八、服務機構需保證我局原有消防設施安全,按季度出具整體消防檢查報告,并提出消防安全工作建議。
九、服務機構承保后,根據我局消防大樓消防布局,出具一份詳細的消防平面圖給我局。
十、項目采購最高限額為2.6萬元(兩年,含稅)。按照同等服務條件,價低者得為原則。
十一、報價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3日17時。報價資料(紙質版)在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提交到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公室。聯系人:杜生,聯系電話:3272913。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