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江門市審計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審計局是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規定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參與起草審計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等。
江門市審計局下設9個科室,包括辦公室、法規審理科、經濟責任審計科、財政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企業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和績效審計科。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審計局機關共有編制42人,實有人數61人(含機關雇員4人,聘用人員2人,離退休15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是加強財政審計。開展市級財政全口徑預算執行審計,開展蓬江區財政決算審計及5個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二是強化民生審計。重點做好審計署統一部署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和保障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資金跟蹤審計。
三是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并按照省審計廳統一安排,配合開展經濟責任異地審計。
四是加強政府投資審計。繼續做好江順大橋等6項BT工程項目的回購價款階段性審計。
五是積極探索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以專項審計監督為抓手,關注重大項目落地、重點資金保障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部門收入預算1077.64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063.32萬元,占98.67%;上年結轉結余14.32萬元,占1.33%。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部門支出預算1077.6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077.64萬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33.97萬元,占77.3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18.97萬元,占11.0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69.83萬元,占6.48%;住房保障(類)支出54.87萬元,占5.09%。
(二)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1063.3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749.12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314.2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辦公設備購置160萬元;
2、大型修繕20萬元;
3、專項業務支出5.40萬元;
4、專項會議費1.80萬元;
5、業務培訓支出22萬元;
6、協同審計費用33萬元;
7、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13.50萬元;
8、重大工程審計項目專項支出58.5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年江門市審計局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8.40萬元。
(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4.50萬元。主要包括:年費、年審費、燃油費、汽車維修費、保險費、過路過橋費、汽車護理費等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3.90萬元。主要包括上級機關和下級單位來人接待費等。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18.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3.6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14.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5萬元,減少原因:嚴格按制度加強車輛管控,厲行節約的要求加強管理。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3.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9.1萬元,減少原因:根據厲行節約的規定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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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