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8年江門市審計局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6.0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0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0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00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的燃料費、保險費、保養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等。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3.00萬元,主要包括接待各級單位業務交流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預算09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表

“三公”經費說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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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