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審計局陳新漢局長向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作《關于江門市2018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今年1月,市委組建審計委員會,成為全省首個掛牌的地級市,加強了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好發揮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一年來,市審計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把江門打造成為珠江西岸新的增長極和沿海經濟帶上的江海門戶,穩步推進審計改革創新,進一步深化財政預算全口徑審計,聚焦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共實施51個審計項目,重點審計了市、縣、鎮(街)財政管理及市級部門預算執行,“三大攻堅戰”,國家、省和市重大政策落實跟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民生項目,公共投資項目,國有企業等6個方面內容,充分發揮審計推動深化改革、促進依法行政、推進廉政建設的作用。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比較全面地反映了2018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工作成果,與去年相比,報告內容更加豐富、重點更加突出,呈現了年度整體審計工作的六大特點:
(一)拓展深化財政管理審計。
根據省審計廳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財政審計監督大格局的工作目標,堅持以“四本預算”的全口徑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為基礎,以加強支出預算執行和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審計為重點,審查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預算法、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情況,加大對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審計力度,不僅關注錢花得對不對,更關注花得好不好、有沒有效。從審計結果看來,市級財政2018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總體情況良好,財政收支管理總體上較為規范;2個市(區)、10個鎮(街)財政收支和財政管理得到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加強管理和規范的問題。如,在市級財政管理方面,公房租金收入結存在財政專戶未及時上繳國庫納入預算管理;13個部門15個上級轉移支付資金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10%,2018年度省級水利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僅為5%;市土地儲備中心未嚴格執行年初土地儲備項目收支計劃且未按規定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土地儲備專項資金賬戶間資金調度程序不規范;存量資金結余在財政專戶或部門賬戶未及時清理盤活等。在市級部門預算執行方面,存在預算編制不完整,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50%,超預算、無預算支出及預算支出改變原預算用途,資產閑置,以及“三公”經費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在縣級、鎮(街)財政財務管理方面,存在虛增財政收入和支出,部分非稅收入和國有資產收益未上繳國庫,擴大財政資金開支范圍,未及時撥付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三公”經費管理不規范,國有資產未登記入賬,以及違規借款等問題。
(二)聚焦審計“三大攻堅戰”。
突出關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攻堅戰情況,首次將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情況作為報告重要板塊單獨反映,主要反映了財政暫存暫付性掛賬事項和取消車輛通行費債務情況審計調查情況、2017年精準扶貧政策實施情況以及部分縣區和鎮(街)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污染防治情況。從審計結果看來,財政部門采取積極措施對暫存暫付性掛賬事項進行管理和清理;市交通、公路部門能按要求取消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持續推進收費站撤銷等相關工作;相關市(區)、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扶貧和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采取一系列積極措施帶動貧困戶脫貧增收,扎實推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工作。審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有待解決和改進。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方面,將部分財政資金撥付至財政專戶或預算單位,提前列支掛賬;向國有企業借入資金;對財政暫付資金審批管理不規范;部分車輛通行費還貸資金尚未使用;個別收費站應拆未拆。精準脫貧方面,扶貧、民政等部門對部分幫扶對象精準識別不到位;扶貧專項資金使用率低;社保部門未按規定為幫扶對象落實醫療保障政策。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及污染防治方面,個別縣區未依法查處違法用地、違規用海等行為;未按規定完成礦山恢復治理、重污染企業搬遷和改造以及畜禽整治等工作;個別空氣質量指標、水質未達標等。
(三)進一步加大國家和省重大政策跟蹤審計力度。
聚焦促進經濟高質量,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對全市減稅降費、創新型企業培育、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推進、“小微雙創”、“人才強市”以及扶持科技發展等7個方面重大政策推進落實情況開展跟蹤審計。從審計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能夠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的重大決策部署,主動推進各項改革發展工作。審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有待解決:個別縣區違規收取已停征的行事收費、違規設立收費項目;科技部門對創新型企業申報審核不嚴,存在重復申報;有關部門未按規定建立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未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個別供水、供氣企業為企業辦理業務超時;“小微雙創”專項資金使用率低;人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編制不嚴謹及項目調整不規范,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對企業和個人補助分配比例較低,部分博士后科研站和創新實踐基地長期處于空員狀態;科技部門未及時制定扶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的專項管理制度;扶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分散,未能體現重點項目重點扶持的原則等。
(四)堅持做好重點民生審計。
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審計,對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公園城市建設等4個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從審計結果看來,有關市(區)、部門積極采取措施,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等各項安居工程,改善困難群眾居住條件,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硬件和軟件的全面提升;各項專項資金的投入,有效推進我市民辦教育發展以及公園城市(森林城市)建設。審計發現的一些比較突出問題有: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部分保障房資金閑置,使用效益不高;部分公租房閑置未能發揮保障效益;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對保障對象資格審核以及后續動態管理不到位。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方面,未及時使用省級基層醫療衛生補助資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配備人數不足。促進民辦教育方面,教育部門對民辦教育專項資金分配安排不規范;個別用款單位未及時使用專項資金。公園城市建設方面,有關部門對公園項目獎補資格審核不嚴;公園城市建設獎補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不規范等。
(五)持續關注公共投資項目推進情況。
對江門市珠西綜合交通樞紐江門站(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和省道S364江門五邑路線外海大橋至江門大道段擴建工程項目推進情況進行審計調查,涉及總投資額46.91億元。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工程推進方面進展順利,項目財務核算基本規范。但審計也發現項目存在未按規定完成征地計劃,未落實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政策,招投標管理不規范,施工現場監管不力,建設管理單位和項目公司違規將職工培訓費和公司日常管理費用列入項目成本,違規占用建設資金等問題需要糾正和改進。
(六)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報告按照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要求,既堅持全面揭示問題,更注重發揮審計監督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進政府治理的作用。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在全面揭示問題的基礎上,首次對問題產生原因進行分析,揭示了重大政策措施認識、理解不足,宣傳不到位;預算編制不夠嚴謹,項目執行不夠嚴格;未實施覆蓋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政策和項目的預算績效管理等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全力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各項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發揮專項資金政策導向作用和保障作用等審計建議,著力推動完善體制機制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較好地發揮了審計建設性作用。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市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市審計局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市(區)和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并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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