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河長制的深入推進實施,江門臺山市一條條河流、一座座水庫重新煥發生機,一幅“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畫卷正徐徐展開。治水顯成效,其中離不開“河湖警長”的全心守護。據了解,2020年以來,江門臺山市公安局全面推行“河湖警長制”,充分發揮公安職能優勢,以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保護水域岸線、維護水域治安為主要任務,嚴厲打擊涉水違法犯罪,切實保障群眾用水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臺山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貢獻。
河湖管理實現全覆蓋
臺山水系發達,河流縱橫。臺山市公安局“河湖警長制”管理覆蓋72條河流、200座水庫、139個山塘及1個湖泊,河流全長731.21公里。其中,跨界河流有潭江、新昌水、白沙水(包括羅崗水及朗溪河)、虎爪河、那扶河(包括深井河)、蜆崗水6條河流(流域),跨鎮河流有大隆洞河、斗山河、端芬河、公益水、桂南水、桂水河、三合水、水步水、五十水、鎮口河10條河流。按流域面積分,流域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條,流域面積大于20平方公里、小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32條。
據臺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張煒介紹,“河湖警長制”是深入推進全市水環境治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臺山市公安局帶領各派出所嚴格落實責任,統籌協調安排,主動融入“河長制”整體工作,樹立“服務中心就是公安主業”“主動打擊就是公安姿態”“執法保障就是公安職責”等三大工作理念,全力護航治水工作,全面嚴打水環境污染犯罪活動。
“河湖警長制”按照定人、定崗、定責的“三定”要求,所有“河湖警長”在河道顯著位置向社會公開姓名、職務、河段范圍、聯系電話、職責任務和管理目標等,讓群眾知曉,接受社會監督。各派出所的“河湖警長”根據轄區河道實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重點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結合的辦法,每月開展不少于2次巡河行動,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扎實開展“五清”行動(清違、清障、清淤、清漂、清污),對工作中發現的涉水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立案查處。
形成完善的治理與保護體系
2020年11月30日,臺山市公安局廣海派出所所長林孩在廣海鎮烽火角水閘附近的河道邊巡邏,叮囑船員做好保潔工作,不能把生活垃圾和污水傾倒在河道內。
從2020年7月開始,身為所長的林孩還有一個“新職務”——“河湖警長”。記者了解到,臺山市公安局全面推行“河湖警長制”工作后,廣海派出所“河湖警長”在對應河長湖長的統一領導下,全面發揮公安機關職能優勢,整治水域治安突出問題,打擊涉水違法犯罪,切實維護水域治安秩序,確保全市河湖保護總體目標的實現。“現在派出所轄區河道的水質好壞,也成了我們‘河湖警長’關心的重要工作。”林孩說。
公安民警本就擔負著轄區治安巡邏的職責,所長擔任“河湖警長”以來,可以發揮專門工作的優勢,“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都可以將日常工作與巡河工作結合起來,發現涉水違法犯罪或者收到相關市民的舉報線索,立即介入處理。”林孩解釋。
據張煒介紹,“河湖警長”平時與涉水行政執法部門協調聯絡,開展水域秩序排查整治行動,不斷提高管河治湖能力水平。在河長湖長的指揮領導下,深入河湖一線排查調研,開展河湖健康、風險評估,調研河湖在防洪排澇、資源環境、水域生態方面的現狀、問題和對策,商討河流管理、保護、治理、開發利用等工作,在調研中注重摸排河湖存在的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形成完善的河湖治理與保護體系。
此外,“河湖警長”還會參與協助轄區開展河道保潔、排污口封堵、違章清理,發動群眾自發清理河道生活垃圾,維護河道整潔面貌。組織群防群治力量開展區域大聯防大排查,強化重點區域排查力度。對群眾舉報河道上的非法排污、環境污染等警情,進行先期出警,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加強現場處置工作。據統計,2020年以來,共清除漁網、漁籪、河道疏浚工程障礙5處;依法受理和接受群眾舉報涉江涉河線索18起;發現并依法妥善化解涉水糾紛12起。
聯動打擊整治成效明顯
2020年4月16日,臺山市公安局接線索通報稱,在臺山市都斛鎮南村大三坑崗地一空地處,有人涉嫌非法販賣河砂。經調查,該用地為一名為鄭某武的男子所承包,在無正規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自2019年8月開始使用采砂船、洗砂機等采礦設備進行非法采砂。
隨后,臺山市公安局聯系市自然資源局對鄭某武所承包用地進行勘測,發現其承包地內礦坑面積為392平方米,非法開采建筑用砂(自然砂)儲量為1160立方米,經臺山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每立方米價格為208元,鄭某武等人非法開采建筑用砂(自然砂)價值24萬余元。鄭某武未經批準擅自非法采礦,破壞面積大、開采量大,涉嫌違反刑法第343條有關規定。
臺山市公安局立即立案偵查,截至2020年7月20日,鄭某武、王某聰、肖某緩、葉某新等4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同年8月28日,4人均被起訴。
據張煒介紹,臺山市公安局各級公安機關推行“河湖警長制”后,打擊整治成效明顯。加大與漁政、海事、鄉鎮政府等執法部門的溝通協調,組織開展聯合執法,突出打擊重點,保持嚴打高壓態勢,打擊走私、偷渡、非法采砂、非法捕撈水產品、涉水環境污染等違法犯罪行為,著力凈化水域治安環境。會同環保、海事、城管、漁政、水務、水利等部門,聯合開展清理河道漁網漁具、整治水環境、取締“三無船舶”、打擊電捕魚等多項水上集中整治行動,開展常態化水上聯合巡航,檢查流動船舶,核查比對船舶船民信息,清查水上外來人員。2020年以來,共查處和移交行政主管部門非法捕撈、電魚案件8起,警告13人,收繳銷毀非法捕撈漁具12套;開展聯合執法6次,整治重點區域3次,關停水污染單位1家。
將“河湖警長制”全面落實到位,事關生態文明建設及綠色持續發展。“河湖警長”們用腳步丈量著臺山的每條河流、每座水庫,為綠水常清貢獻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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