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身份證號碼:4404011962********):
你對江門市新會區水利局作出的《水行政處罰決定書》(新水罰字〔2019〕2號)不服,向我局提出行政復議,我局現已審理辦結,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江水行復〔2020〕1號)。因其他法定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予以公告送達,請你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前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東路9號江門市水利局領取,逾期視為送達。
行政復議文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如對上述決定書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聯系電話:0750-3887322
江門市水利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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