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河道堤防穩定,保護水環境,保障防洪、供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6年度江門市級許可發證河道河砂可采區、禁采區劃定公告如下:
一、江門市級許可發證河道為:西江干流、西海水道、北街水道、磨刀門水道、石板沙水道,海洲水道、荷麻溪、勞勞溪、虎跳門水道等江門界河段。
(一)可采區:無。
(二)禁采區:上述河道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全部列為禁采區。
二、對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請和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動。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特此公告。
江門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22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