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4〕279號
因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并報市委審核同意,現對局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調整如下:
劉志方同志(黨組書記、一級調研員),主持黨組全面工作。
王作青同志(局長),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區舵樣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與監督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水政執法科,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聯系市江新聯圍管理處、新會區水利工作。
劉元飛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分管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科、水土保持與農村水利水電科、市水利工程質量管理中心;聯系市錦江水庫工程管理處、恩平市和鶴山市水利工作。
譚俊彥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分管河長制工作科、河湖管理科、人事科、機關黨委;負責工青婦工作,聯系開平市水利工作。
張如意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規劃計劃與財務審計科、水旱災害防御和調度管理科、市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心;聯系市合山水利工程管理處、市水文局、蓬江區、江海區水利工作。
確扎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水資源管理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水庫移民科;聯系臺山市水利工作。
江門市水利局
2024年8月2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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