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用水定額(試行)》由廣東省水利廳、廣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于2001年聯合組織開展編制,該《定額》在充分考慮我省用水現狀水平、水資源條件、水環境承載能力、各行業發展前景并綜合各市調查、測試資料的基礎上制定,范圍是廣東省各工業企業、城市生活和全省各地的農業灌溉定額。該《定額》滿足科學性、先進性、法規性、可操作性的要求,是節約用水、取水許可監督管理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等工作的依據之一,是全省用水定額管理的基礎。
《廣東省用水定額(試行)》的出臺具有非同尋常的資源戰略節約意義。廣東省雖然是來水比較豐富的省份之一,但人均水資源量也只有世界人均水資源量的1/4。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飛躍發展,工業高速增長,城市化水平急增,且近年來用水量大幅度遞增,污水排放量隨之大增,引起部分城市的水資源短缺和水質性缺水,水資源問題成為制約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用水定額是衡量各行業、各企業用水、節水水平的重要依據。通過用水調查和水平衡測試,掌握各行業和企業當前的用水水平和節水潛力,制定和實施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額,促進各行業節約用水,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污水排放量是水資源管理和規劃的當務之急。因此推行用水定額制度,通過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歷史意義。
廣東省用水定額是配合全社會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的一項基礎性的工作,目的是為加強水資源的科學管理、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為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也是為編制用水計劃等各項工作提供科學依據,最終目的是促進廣東建立用水定額管理的長效機制。《定額》內容涉及農林牧漁業用水、工業用水、城鎮公共用水和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定額》試行工作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工作量大,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加強領導,落實人、財、物等各項保障措施。要加強宣傳,提高依據《定額》進行用水活動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節約用水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加強日常管理,做到人員編制到位,經費到位;要培養節約用水和用水定額管理的技術骨干,對各類用水戶定期開展節約用水技術指導工作;建立健全用水統計、評價、考核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取水戶取用水的考核和檢查,對超過《定額》標準的,應督促其改進用水工藝,核減取水許可審批水量;新批準的取水許可申請項目,其用水定額應達到《定額》標準;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用水典型調查和水平衡測試工作,追蹤用水量變化情況,為《定額》的進一步修訂完善積累資料。各級水利、經貿、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業、工業、城鎮生活及公共用水定額試行管理工作,省節約用水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省用水定額推廣普及的指導工作。在做好《定額》試行工作的基礎上,應積極開展計劃用水工作,制定超定額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和水費的辦法,探索和建立節約用水和用水定額管理的長效機制,充分運用經濟激勵機制,增強企業(單位)、居民和農戶的節水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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