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完善我市市級項目儲備庫建設,現對2025-2026年江門市本級生態環境項目庫建設服務項目進行采購,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服務單位參與競標,提供相關技術服務。
一、采購說明
(一)服務內容
通過委托第三方技術單位,開展江門市水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及低碳試點示范、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及污染防治、監測、執法應急、宣教能力建設的項目庫技術審核,主要包括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組織和培訓、專家評審、技術審核等工作內容,為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二)工作要求
1.項目申報培訓
組織和召開省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前期調研及培訓會議,對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相關管理人員進行申報前集中培訓,進一步明確支持范圍、重點及申報材料要求。培訓內容包括: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技術審查要求、專項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具體操作、相關環境污染治理適用技術。服務期內開展調研及培訓不少于一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適當增加培訓及座談交流頻次。
2.項目初審
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初審內容包括項目名稱、主要內容、服務范圍和績效目標等,并及時對申報項目提出初審意見,給出補充完善具體時間要求。服務期內按季度對申報項目開展初審,項目初審數量由實際申報項目數量確定,可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適當增加項目初審頻次。
3.專家評審
組織召開項目專家評審會(根據實際工作需求,確需調整時間或者增加頻次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包括制定評審工作方案,設計專家評審指標表、專家評審意見表,以及根據評審項目類型和數量邀請從事相應類別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等;并組織專家對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進行評審(包括提出項目的修改完善意見及入庫意見)。服務期內按季度召開專家評審工作,開展專家評審的項目數量由實際申報項目數量確定,可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適當增加專家評審頻次。
(三)項目服務期限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四)服務費用
總費用為人民幣45萬元,投報總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總費用為包干價,經費包含服務商相關人力成本、交通費、技術評審會議成本(包括專家費、餐費、資料寄送費用等)、稅費等。
二、供應商的資質要求
(一)供應商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二)供應商應當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譽;
(三)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四)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成交供應商不得將項目再分包給其他單位。
三、報名材料清單
(一)供應商響應文件,包括對本項目需求的響應情況、項目實施方案、報價單(見附件1)等內容。
(二)營業執照、社保證明、相關資質證書和業績證明等材料復印件,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記錄查詢結果截圖 。
(三)評分表(自評分)及有關支撐材料。
(四)如投標企業是小微企業,請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要求,如實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并提供在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網(小微企業名錄)http://xwqy.gsxt.gov.cn/查詢結果截圖。
供應商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資格。
四、評審方式及評審標準
(一)在符合報名條件的供應商中通過評審確定一家供應商。
(二)由我局采購小組抽取成員組成評審小組,分別按照《評分表》進行評分,綜合得分最高的確定為中標供應商。
(三)評審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若公示期間無異議,我局將在30日內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五、報名方式與截止時間
凡有意參加報價的合格供應商,請于2025年8月28日起到2025年9月1日,將加蓋公司印章的報價單掃描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響應文件、項目實施方案發至以下郵箱:sthjj_cwk@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購聯系事項
采 購 人:江門市生態環境局
地 址:江門市蓬江區勝利北路140號
郵 編:529000
業務聯系人及電話:伍小姐,0750-3988041
資料收取聯系人及電話:馮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報價單
2、評分表
3、中小企業聲明函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8月27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