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鶴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產2100噸感光樹脂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鶴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產2100噸感光樹脂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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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鶴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產2100噸感光樹脂改擴建項目 |
建設單位 | 鶴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江門鶴山市 |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單位 | 廣東粵揚環??萍加邢薰?/span> |
項目概況 | 改擴建后,產品輸出類型仍為液態光阻材料以及干膜防焊光阻;其中液態防焊光阻產能設置仍為14000噸/年(其中自用量為53.002噸/年,剩余均作為成品外售);干膜防焊光阻產能設置仍為120萬m2/年;感光樹脂產能設置增加至7000噸/年(其中自用量為4900噸/年,剩余均作為成品外售。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本次改擴建項目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定期更換的循環冷卻水以及初期雨水,初期雨水與定期更換的循環冷卻水一并排入鶴山工業城鶴城共和片區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達標后尾水排入民族河,最終匯入潭江。 (2)廢氣:本次改擴建項目外排廢氣主要為樹脂加工車間(樹脂生產線)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廢氣(含產品中試廢氣,以粉塵、NMHC表征,其中NMHC含丙烯酸、鄰苯二甲酸酐);燃燒廢氣;動靜密封點泄漏廢氣無組織排放。①對于樹脂加工車間:粉料投料廢氣(粉塵)經收集后,送入一套濾芯除塵裝置處理后(處理效率為90%),潔凈尾氣以無組織形式逸散;(液態有機物料)投料、聚合反應(不凝氣)以及過濾、包裝工序、產品中試廢氣產生的有機廢氣分別經收集后,一并進入“二級活性炭吸附”凈化裝置(綜合處理效率為60%),尾氣由一根25m排氣筒DA003排放;NMHC、粉塵、丙烯酸、鄰苯二甲酸酐排放預計可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②蒸汽發生器(配設低氮燃燒器)燃燒廢氣(以SO2、NOx、顆粒物表征)直接經一根25m高的排氣筒DA004高空排放。③生產車間無組織廢氣(含動靜密封點泄漏廢氣)中,粉塵、NMHC排放預計可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9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廠界內TVOC排放預計可滿足《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4-2019)中“表B.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的“特別排放限值”相關要求。 (3)噪聲:根據噪聲預測結果,預計項目廠界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對所在地聲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 (4)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一般工業固廢為廢包裝材料、廢濾芯、廢分子篩,定期交由廢舊資源回收公司處理。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為廢化學品包裝材料、廢(樹脂)濾渣、廢濾網、含油墨廢抹布、廢粉塵以及廢活性炭;危險廢物統一收集,并用桶裝暫時分類存放于危險廢物堆場內,再交由具有相關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 (5)環境風險:項目通過制定風險措施,制定安全生產規范,通過加強員工的安全、環保知識和風險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風險意識,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和技能,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以及企業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環境突發事故應急措施,以減少風險發生概率。因此,本項目的環境風險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在采取環境風險管理及防范措施后,可進一步降低事故發生率,同時嚴格執行《應急預案》,可減輕事故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 |
公眾參與情況 | 采取網站公示、報紙公示、張貼公告等形式進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