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省、市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行為,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要求,我局印發了《江門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估管理辦法》)。為指導和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新的規定,現解讀如下:
一、評估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自2017年起,我局委托技術評估機構對我局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進行技術評估,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決策提供技術支撐和科學依據,并將評估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現為提高技術評估管理水平,確保技術評估質量,加快技術評估速度,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評估管理辦法和建立了技術評估豁免名錄。
二、評估管理辦法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通過采取縮窄評估范圍、開辟“綠色通道”、控制評估時長等方式,加強對技術評估工作的管理,提升我局環評審批效能,真正落實國家、省、市的“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實服務企業,助推我市經濟發展。
三、評估管理辦法出臺作用是什么?
一是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評估時長控制在15個工作日內,質量合格的環評文件可即時提交到審批部門,開展審批工作,二是同步建立了技術評估豁免名錄,對生態環境影響小、風險低的建設項目實行評估豁免,減免約40%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評估。評估管理辦法雙管齊下,大大減少審批部門、技術評估單位的工作量,加快評估和審批速度。
四、評估管理辦法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評估管理辦法按照縮窄評估范圍、控制評估過程、限制評估時長的標本兼治的方式,嚴格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行為。辦法的核心就是“一稿制”的考核評分制度。通過“一稿制”,不僅減輕技術評估機構的工作量,也提升了對環評單位的要求,避免了在技術評估工作中多次反復修改、來回退件的情況。
五、評估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評估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技術評估流程、廉政紀律要求和相關附件四大部分。總則主要包括編制背景、適用范圍、評估范圍、重大項目“綠色通道”機制和對審批人員的工作要求。技術評估流程明確了從申請、受理、委托技術評估、開展技術評估到結束后移交技術評估資料,建設單位、技術單位、技術評估機構、審批部門、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和責任,以及各環節的時限要求。
六、評估管理辦法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評估管理辦法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加強制度保障、統籌把握,加強能力支撐、適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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