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鏈接: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修訂)的通知
解讀文本:《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修訂)政策解讀
為方便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修訂)(以下簡稱《修訂方案》),現就相關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修訂背景
為落實《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23)》、“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最新要求,規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時效性和針對性,以高水平保護促進高質量發展,根據生態環境部、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的工作部署開展2023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對《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修訂。
二、主要修訂內容
《修訂方案》總體框架與原《方案》一致,共分5個部分,分別為總體要求、環境管控單元劃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應用、附件。
本次修訂內容主要包括4個部分。
(一)更新總體要求。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更新生態保護紅線,更新后,全市生態空間面積2859.90km2,占全市陸域國土面積的29.98%,比例保持基本不變;銜接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以及大氣、水、土壤等相關專項規劃或方案,更新環境質量底線;銜接“十四五”相關規劃,更新水資源、土地資源、岸線資源、能源消耗等資源利用上線目標。
(二)優化環境管控單元。基于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結果以及一般生態空間、水環境管控分區、大氣環境管控分區等更新結果,依據技術指南和技術要求,調整部分生態環境管控單元范圍。環境管控單元類型、數量不變,環境單元空間格局保持基本穩定。
(三)完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一是市級準入清單方面,依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化工安全整治、“十四五”相關規劃等要求,更新全市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包括更新生態保護紅線的管理要求;新增對石化、現代煤化工、危險化學品生產以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準入要求;新增對水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未完成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區域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調整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等。二是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方面,銜接最新法律法規及“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利用相關規劃等,更新相關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共計44條,主要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管控、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能源水資源使用效率、西江干流管理保護、省級以上產業園區準入、“兩高”項目環境準入、岸線保護、園區型重點管控單元等方面的管控要求。
(四)更新附件。結合動態更新成果對各縣(市、區)情況進行相應細化更新。
三、實施時間
方案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咨詢電話:0750-35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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