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鏈接: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修訂)的通知
解讀文本: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修訂)的通知
江門日報訊 (記者/朱磊磊 通訊員/江曉峰) 近日,江門市人民政府印發《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修訂)》(以下簡稱《修訂方案》),對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簡稱“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進行調整,規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時效性和針對性,以高水平保護促進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修訂方案》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更新生態保護紅線,更新后,全市生態空間(生態空間是指具有自然屬性、以提供生態服務或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的國土空間,包括森林、草原、濕地、河流、湖泊、灘涂、岸線、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凍原、無居民海島等)面積2859.90平方千米,占全市陸域國土面積的29.98%,比例保持基本不變;銜接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以及大氣、水、土壤等相關專項規劃或方案,更新環境質量底線;銜接“十四五”相關規劃,更新水資源、土地資源、岸線資源、能源消耗等資源利用上線目標。
同時,《修訂方案》優化了環境管控單元。基于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結果以及一般生態空間、水環境管控分區、大氣環境管控分區等更新結果,依據技術指南和技術要求,調整部分生態環境管控單元范圍。環境管控單元類型、數量不變,環境單元空間格局保持基本穩定。
此外,《修訂方案》完善了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在市級準入清單方面,依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化工安全整治、“十四五”相關規劃等要求,更新全市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包括更新生態保護紅線的管理要求;新增對石化、現代煤化工、危險化學品生產以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準入要求;新增對水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未完成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區域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調整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等。
在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方面,銜接最新法律法規及“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利用相關規劃等,更新相關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共計44條,主要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管控、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能源水資源使用效率、西江干流管理保護、省級以上產業園區準入、“兩高”項目環境準入、岸線保護、園區型重點管控單元等方面的管控要求。
《修訂方案》還結合動態更新成果對各縣(市、區)情況進行相應細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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