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商務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商務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商務局是主管全市商務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商務管理和口岸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臺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優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牽頭擬訂規范市場發展、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會展、電子商務、商務發展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流通業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優化產業布局、結構,促進產業發展;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政策、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按管理權限負責對外經濟貿易有關經營資格、資質的管理;擬訂優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和指導招商引資、對外投資工作;牽頭擬訂招商引資、對外投資的政策措施、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指導外商投資工作;負責有關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監管區等,下同)建設發展規劃、計劃的政策引導和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擬訂商務交流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口岸建設、協調、管理和對外開放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同時承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江門市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等。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所屬單位預算。所屬預算單位具體包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江門市委員會(下稱江門市貿促會)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局科室15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科,貿易發展科,貿易管理科,貿易促進科,商務交流科,市場建設管理科,服務貿易科,電子商務科,投資促進科,投資服務科,投資管理科,口岸管理科。
江門市商務局編制58人,實有公務員人數55人,機關雇員6人(其中原管理方式雇員4人),離退休46人。所屬預算單位事業編制6人,實有5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按科目)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我局將繼續加強招商工作,開展精準招商、敲門招商,搭建招商網絡,拓展招商渠道,創新招商方式方法;推進外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促進內貿流通現代化發展,培育消費新增長點;加快口岸現代化建設,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7,289.32萬元,比2016年(下同)增加3,063.23萬元,增長72.48%,主要原因是:1.2017年增加了外貿穩增長專項資金和中歐(江門)服務中心臨時辦公點費用等專項預算收入921.23萬元;2.我局二級預算單位(江門市貿促會)新增廣交會攤位費收取業務,并列入事業收入預算,新增事業收入1820.00萬元;3.2017年增加了省級專項資金結轉預算收入322.00萬元。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147.32萬元,占70.61%;事業收入1,820.00萬元,占24.97%;上年結轉結余322.00萬元,占4.42%。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7,289.3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7,289.32萬元,占100%,增加3,063.23萬元,增長72.4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預算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968.54萬元,占54.44%;教育(類)支出2.80萬元,占0.0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83.14萬元,占3.8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40.92萬元,占1.93%;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類)支出300萬元,占4.12%;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2,500.00萬元,占34.3%;住房保障(類)支出93.92萬元,占1.29%。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5,147.3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36.3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3,611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外貿發展專項資金1,500.00萬元;招商出訪專項資金208.00萬元;招商工作經費205.00萬元; 外貿穩增長專項資金1,000.00萬元;國內貿易管理經費90.00萬元等。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5,147.32萬元,增加921.23萬元,增長21.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36.32萬元,減少19.21萬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減少。項目支出預算3,611.00萬元,增加940.44萬元,增長35.22%,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外貿穩增長專項資金等專項支出預算。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江門市商務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206.5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165.00萬元,主要包括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公雜費等支出以及境外開展招商推介宣傳活動費用。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6.00萬元,主要包括2輛公務用車的日常保養維修及汽油費、保險費及過橋過路費等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35.50萬元,主要包括按規定開支的招商公務接待費用及日常公務接待費用。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206.50萬元,減少34.3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165.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 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6.00萬元,減少5.80萬元。減少原因: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包括公務出行租賃經費5.80萬元,由于核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方法改變,2017年預算不再將公務出行租賃經費列入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35.50萬元,減少28.50萬元,減少原因:2017年將繼續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減少預算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 134.62萬元,減少2.53萬元,減少原因是:商務局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略有減少。其中:辦公費24.98萬元,印刷費8.00萬元,水費2.00萬元,電費14.00萬元,郵電費3.00萬元,差旅費3.6萬元,維修(護)費1.20萬元,會議費3.00萬元,培訓費2.00萬元,公務接待費1.00萬元,工會費2.20萬元,福利費3.3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6.0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7.7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62萬元。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27.0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40.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2.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84.21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輛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輛0輛、其他用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7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按預算編制要求設置,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335.0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